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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制度和社会信用体系
演讲者:汪劲(论坛特邀专家)    时间:2002-05-17    阅读:32233次   

社会信用制度和社会信用体系 

——第二十五期中国经济政策研讨会摘要 

    今年2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后,信用问题变成了一个热点问题。

  就消费者而言,目前在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中,消费信贷仅占1%左右,还处于比较低的水平。在沿海城市,消费信贷已经有了比较大的突破,汽车信贷消费、房屋信贷消费都已有了比较快的增长,消费信贷开始走入人们的生活。

  就企业而言,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只有少数公司能够通过上市进行融资,通过直接信贷获得的资金比较有限,而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如果没有社会信用制度作为基础,是不可想象的。

  在我国推行信用管理,还可以实现风险控制、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内需等目的。
信用体系的实质是要建立一个社会的信用档案以及相应的评估机制,每个企业都可以利用这套信用体系提供的信息来进行企业本身效益的最优化管理。

     要建立信用体系,有很多相应的问题需要解决。根据国外的经验,建立信用体系首先要进行信用数据的收集、整理、加工和评级。最开始是由一些零售商和银行根据共同的利益,收集相关的企业信用数据,以此来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欧洲的一些国家是由国家来推动此事,委托征信局或征信机构来进行数据的收集。

  在完成数据收集工作后,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在数据公开化的同时保障个人的合法利益,包括隐私权等。美国和欧洲在信用方面的法律制度比较健全。

  在进行信用管理的时候,由于大量数据是由政府部门控制的,因而政府的介入是不可避免的。与此同时,民间机构的作用也很重要,在美国和欧洲就出现了信用管理协会、追帐协会、信用联盟等机构。

  相关的教育和研究对信用体系的建立也起到了促进作用。

  目前,我国对建立信用体系的问题也非常重视。1996年人民银行就已经开始准备开发对于企业的信贷登记系统,国家经贸委也开始推动中小企业的社会担保系统。另外,一些民间人士也在倡导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我们建议可以成立一个领导机构统一协调政府和民间企业的关系,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