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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贷扶贫的效果为什么出奇的好?
作者:赵俊臣    发布:2006-06-23    阅读:2211次   
    就目前我国扶贫攻坚的所有模式的实践来看,小额信贷是扶贫到户的最有效的模式。它的试验与推广,已经对消除农村贫困户和城市低收入居民的贫困,发挥着其他模式与措施所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扶贫效果出奇的好。
    那么,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的效果为什么出奇的好?
 
    一、它排除非贫困者,把宝贵的资金真正送达贫困者
 
    我们知道,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一个农村村庄或城市社区,居民的收入呈现出很大的不平衡性,既有先富裕起来的人群,也有相对不富裕、乃至贫困者。因此,政府与社会不能把贫困村庄中的所有农户都作为扶持对象,而应该瞄准贫困户特别是最贫困户。
那么,小额信贷是怎样排除相对富裕户、而瞄准了贫困户特别是最贫困户呢?
    首先,它设计了一套简明扼要、十分有效的界定贫困户的办法。在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小额信贷GB模式中,办法是先从直观上排除那些房屋好、家具多、有余粮、无外债的农户。笔者在实践中,摸索出村民贫富排序表法,即把出席村民大会的村民分成若干小组,让他们分别在大白纸上经讨论并写出本村农户从最富到最贫的排序表,即可一目了然分出贫困户。
其次,小额信贷的高利率,使相对富裕户觉得使用小额信贷不划算,不如到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银行去贷那些利率低的贷款。
再次,小额信贷的整贷零还,使相对富裕户觉得使用小额信贷整贷零还所化费时间太多,不如到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银行去贷那些整贷整还的贷款。所谓整贷零还,是贷入的一笔款,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分若干次归还。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小额信贷GB模式规定,一笔一年期贷款,把本金和利息计算后平均分摊,每一个星期还一次。我们为云南省政府设计的小额信贷的整贷零还,是每半个月还一次。
    小额信贷通过以上办法,自然而然地排除了相对富裕户,从而真正的把这一宝贵的扶贫资金,送到了贫困户手上。
 
    二、投入小,见效快
    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的信贷机制,向本社区进行小额信贷贷款在量上是很小的,一般为1000元,有的只是几百元。这种小额信贷曾被联合国开放计划署称为微型信贷。
    就贫困农户来说,先使用数额小的金融信贷,是符合他们实际的选择。相反,让贫困户一开始就从事大规模贷款的开发型项目,是脱离实际的。这是因为,第一,所有的贫困地区市场的开拓都有个过程,而在市场容量不是很大的情况下,贫困农户从事大规模开发项目,市场销售是较大的制约因素;第二,贫困农户特别是绝对贫困农户不具备从事大数额信贷的内在条件和需求,而小额信贷可以从事的家庭种植、养殖、手工加工、贩运等,则非常适合贫困农户的现有条件和需求,因而深受他们的欢迎;第三,小额信贷便于贷款贫困者筹措归还的本息,也便于他们自我监测和社区保护与发展基金组织的外部监测。
 
    三、快借快还,滚动使用
    社区保护与发展基金发放的小额信贷实行快借快还、滚动使用的办法,有效地提高了基金的周转利用率。
    首先,小额度短期信贷减轻了一次筹措大笔还款资金的压力,做到了快借快还。这是因为,在一个农村社区内组建的社区发展基金,筹措的本金一般都不太大,无法满足本社区所有农户发展家庭生产经营的需求,只能满足一少部分农户的需求。为此,一方面为了使其他农户也有使用权力的公平需要,先借贷农户必须快借快还;另一方面,小额度短期信贷也只能选择那些短、平、快项目,集中精力使其成功见效,从而做到快借快还。
    其次,由于快借快还,小额信贷机构可以将收回的贷款再放给别的贫困者,实现了宝贵的信贷资金滚动使用,提高了资金利用率,扩大了贷款的受益面。据典型试验,一个总贷款100万元的乡级流域区社区保护与发展基金的本金发放,从放贷后的第6个月开始计算,放贷资金的使用效果为1:1.5,即有150万元的放贷;第12个月使用效果1:2.1,即210万元左右的放贷效果。就基金信贷的工作人员来说,可以采用“坐收坐支”的方式,即在贷款的自然村社区共管小组上,一边收取还款的本息,另一边将收取的本息及时地贷给急需贷款的其他贫困者,使信贷使用面越来越大,同时减少从贫困者小组所在地到基金驻地携带大量现金的危险。
 
    三、妇女承贷,惠及全家
    以社区村民家庭特别是贫困者家庭中的妇女为基金信贷的目标主体,在使贫困妇女直接获得持续稳定的生产经营性信贷的同时,使其走上了自我生存与发展的道路,也改变了妇女的家庭与社会地位。
    首先,贫困妇女通过承贷获得了家庭生产与经营的决策权。经济是基础,它决定着人们的社会地位和价值意识判断。在经济活动中,决策权是最重要的权利。过去,贫困地区妇女是家庭和社会的劳动主力军,承担着繁重的家务劳动和农田劳动,但是她们的家庭与社会地位却很低下,最重要的表现就在于没有经济决策权,有的甚至连发言权也没有,不得不事事依附于男子。现在基金信贷以妇女为承贷承还对象,贷款项目与用途由妇女的贷款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贷款与还贷由妇女在贷款小组会议上进行,贷款使用情况由妇女在贷款小组会议上定期汇报,从而把男子摆在从属的地位。为了使家庭尽快通过基金信贷而增加收入、脱贫致富,男子只好“忍气吞声”地听从妇女的安排,原有的一点“骄傲资本”没有了。笔者曾经在云南省师宗县龙头乡束米甸村参观过该村小额信贷会议,看到贷款贫困妇女一个个扬眉吐气地在会议上发言讨论,而不少男子只好蹲在会场旁边用羡慕的眼光观看。当然,贷款贫困妇女们也都很珍惜这个得来不易的信贷承贷权,回到家里都能平等地与男人商量着使用,也没有出现“女尊男卑”、压抑男子的问题。
    其次,贫困农户妇女在使用基金信贷获得一些收入时,首先考虑的是改善全家人的生活。同世界上所有贫困地区一样,中国贫困农村的贫困首先表现为妇女的贫困。传统与现实的情况是妇女要比男子更多地经历贫困、饥饿与艰苦。在极端贫困的日子里,如果家庭成员中必须有一人挨饿,传统的习俗或不成文的规矩决定了这一个必定是母亲;她们艰苦劳作,注重个人的尊严,忧虑子女的现有和将来,为了孩子的利益,宁愿做出个人的牺牲。在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小额信贷扶贫中,有74%的承贷者是妇女;中国社会科学院“扶贫经济合作社”在河北易县、河南虞城、南召、陕西丹凤四个县的小额信贷扶贫,获贷者中妇女占90.5%。实践证明,妇女作为承贷者,由于她们节俭、顾家、不乱花钱,一心用于为家庭谋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且具有按时还贷的良好信誉,因而能够有效地缓解家庭的贫困,进而有效地解决当地的社会经济问题。
 
    四、激发出村民的聪明才智
    项目区贫困者之所以贫困,之所以有时候显得脱贫无信心、致富无门路,其重要原因之一在于社会没有给他们提供信贷这一发展的权利和机会。现在,小额信贷给了他们这个机会,加上小额信贷特有的机制,把潜藏在他们身上的聪明才智和勤奋本性,像“火山爆发”一样激发出来了。
    首先,由贷款的社区村民自己确定发展项目,不但使贷款项目更加符合实际,也激发出贫困者善于计划的本性。按照传统的社区发展项目及开发项目的做法,其项目计划是由上级政府和外来的技术人员制定的,虽然在制定过程中也征求过社区少数人的意见,但是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听到当地多数人的意见和要求,项目社区的人成了按上级政府和外来技术人员制定的计划而动作的工具。这种被动执行的角色地位,要么使当地人不了解项目计划的目的、目标和要求,行动陷入盲目;要么使当地人产生一种逆反心理,不愿意积极地动脑筋思考问题,不愿意积极地参与,甚至还可能与项目计划对着干。例如一些地方出现的吃掉配给项目的优良品种种子等。基金信贷却不同,贷款社区村民要自己选定自己的贷款项目,并且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一次又一次的论证,一旦项目选定后还需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可以说,基金信贷是“逼”着贷款者开动脑筋想办法的。中外小额信贷的实践证明,贷款的贫困者既不笨,也不“愚昧”,他们同先富裕起来的“聪明人”、“精明人”一样,也具有实事求是地发展家庭生产经营的聪明才智。
    其次,由于强制性还贷,不仅强化了贷款贫困者的还贷意识,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强制性地推动他们精心谋划,精打细算,开源节流,提高了生产和经营能力。传统的农村金融信贷活动,贷款合约当然具有严肃性,但是借贷当事人一旦在归还期即将到来或已经到来时筹措不到还本付息的钱时,往往产生一种“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的赖账心理和行为。特别是对于多数贫困者,他们家里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有,你让他们拿什么还本付息呢?其结果必然是他们从此再也别想获得贷款了。正是吸取了这个教训,基金信贷设计了必须还贷和小组互保的制度,尤其是分期还贷,每一次归还的数量不多。对于贷款贫困者来说,他们只要家里养一群鸡,每次还款时卖一、二只鸡的钱就够了;做几天小买卖也就有了还款的钱;再不然,他们在还款前出去打几天工,也可以攒够还款的钱。从这个意义上说,小额信贷是“逼”着贷款贫困者开动脑筋想办法,千方百计去寻找赚钱的门路,从而使“笨人”变聪明了,“懒人”变勤快了。
    再次,在基金还贷的实践中,不少贷款贫困者在实施贷款项目的同时,自己决定、自己寻找,不需另外贷款,又实施了一批规模虽小但是成功率很高的项目。在这个过程中,不需要别人批准,也不需要外界恩赐,更不需要政府扶持,贷款贫困者奇迹般地决定和完成了一些自我发展项目,并且都意外地获得了成功。在将贷款还清的同时,社区村民特别是贫困者自我发展的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五、打退农村高利贷的猖獗活动
    民间高利贷是一种古老的经济现象。新中国成立后,高利贷被政府明令禁止,高利贷现象已长时间销声匿迹。进入1980年代以来,我国多元化经济逐渐活跃起来,民间高利贷死灰复燃,而且呈不断上升趋势。据有关资料显示:1996年民间借贷额已高达1000多亿元,1997年比1996年上升5.5个百分点,近几年来稳定在7000——8000亿元,而且多是高出银行贷款利率三倍以上的高利借贷。特别是随着国家多次大幅度降低贷款利率,民间高利贷呈现更加猖獗的发展势头:一是由农村向城镇蔓延。以前,高利贷行为多发生在农村。现在不但农村有,连城镇也有了。城镇虽然有比较发达、健全的金融机构,但许多个体私营企业、民营小企业要想得到一笔金融机构的贷款难度增大。以前由于经济不发达,高利借贷规模金额一般都比较小。随着民间经济的发展,借贷规模越来越大。三是借贷利率普遍很高。据云南、贵州、四川三省的调查,高利借贷利率一般为月息3%~5%,有的甚至达到10%~20%。借贷时间越短,利率越高。四是高利贷主的借贷风险保护意识增强,普遍从过去的口头协议、“打白条”等,向手续比较完善,具有担保约束力的放贷形式发展。五是由传统的私人行为向团体化方向发展。以营利为目的的民间地下钱庄和名目繁多的民间标会、搭会、月零会、基金会、股金会,在许多地方日趋活跃。这些民间高利贷活动不挂牌,不记账,高息吸收社会资金,并以高利贷形式发放,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还往往使大多数储户的血汗钱付诸东流。
    猖獗的高利贷成为吮吸、盘剥借贷贫困者的吸血鬼,使贫困者陷入“贫困——高利借贷——更加贫困”的恶性循环之中而不能自拨。据云南省社科院经济所课题组对云南省昭通市大山包乡调查,借高利贷的农户95%是贫困户,由于无财产抵押和富人担保,有的长期拖欠信用社贷款而无法得到新的贷款,春耕大忙季节不得不借高利贷作生产垫本来买化肥、良种、薄膜。但是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他们的生产收入就会大大减少,甚至为零,而高利贷主不会可怜借贷贫困者,往往采取以下办法:一是由担保者的财产抵还;二是上门讨债,一般是拿东西、拉牲畜,自己作价,比如一头猪如果当时的市场价是300元,那么高利贷主往往只作价250元,另外的50元作为他讨债的辛苦费;三是如果借贷者家里没有东西可拿,没有牲畜可拉,就雇人拆借贷者的房子,用拆下的木料、砖瓦抵债;四是当场典当或拍卖借贷者的家具、牲畜或拆房木料等,及时把实物变成现金。比如一台电视机,实际价值1500元,典当或拍卖时只定800元左右,以使典当或拍卖可以尽快成交。如果本村有的人考虑与借贷者的关系,那么他可以用800元把电视机买走,等借贷者有钱后再赎回来。从云南省的情况看,那些借高利贷的贫困者,有的借了几十年,不但没有一家改变贫困面貌,而且陷入了更贫困的境地,不少的农户倾家荡产。
    凡是实施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的区域,贫困农户发展家庭生产经营可以顺利地使用小额信贷,再也不用光顾高利贷,从而从需求方面消除了高利贷存在的根源,有效地遏制了高利贷在农村的猖獗活动。
 
    六、促进基层民主的健康发展
    我国农村自80年代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以来,基层的民主建设出现了新的情况,主要是基层组织建设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削弱。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村级行政组织功能弱化。村社干部由于自家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利益驱动,忙自家的事多了,顾及村社建设的少了,村级组织活动少了,有的村社甚至一年都难得开一次村民大会。二是村级干部不代表村民的意愿。“目前在农村民主选举中还存在着少数县干部指选、派送,影响选举甚至选举后任意更换、调整村干部,压制不同意等现象。” 三是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据对一些乡镇的情况调查,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多头审批,书记、村长、文书、会计都有审批权,使有的干部养成贪占便宜的恶习;现金管理不规范,有的会计、出纳一人兼,权、钱一把抓;干部离任不审计,交接手续不严格,有的干部自收、自管、自用,以致挪用公款;白条子抵库,跨年度报销;生产性开支过多,特别是吃喝招待费剧增;有的长期不公布账目;不少地方乱摊派、提留、罚款,屡禁不止,加重了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的负担。
    针对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存在的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1998年6月10日发出了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通知指出:“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农民是我党在农村的依靠力量,也是我们国家政权最广泛、最深厚的群众基础。保护和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历来是我们党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使农村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有利于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活跃农村基层民主生活,保障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员和群众对于干部的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引导农村干部依法建村、治村,正确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党的政策,按章办事,做好工作”。
    实践证明,在中国贫困地区试验并推行的社区基金信贷到户,为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组织形式。
    一是贷款贫困者小组组织的负责人,都是社区村民民主推选产生的,特别是这些负责人只有为大伙服务的义务,而没有任何经济利益方面的特权;
    二是所有的贷款行为,包括所需贷款项目的申请、审批、放贷、还款等,都是在社区共管小组会议上公开进行的,充分的透明度保证了任何谋私行为不能发生;
    三是由贷款者自愿组成的小组,各成员间相互承担互助、互督、互保的责任,不但对各户贷款项目进行认真的互相咨询讨论,而且要承担连保义务,如一户不能按时还贷,其他几户有义务和责任帮其偿还,从而密切了农户间的联系。它的进一步发展,必将形成以经济利益为纽带的新型农村互助组织。
 
    七、促进农村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我国广大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以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出现了新的情况。其主要表现,一是党和国家政策传播渠道不畅,致使一些村民不完全了解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也为某些村社干部不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提供了方便条件;二是各类经济纠纷增多,而调解这些纠纷、化解矛盾的工作跟不上,致使有的矛盾激化,造成严重的后果;三是在一些党员和干部中讲党性、讲理想、讲奉献、讲文明的风气淡漠了,有的甚至发生腐败现象;四是村民之间、邻里之间、家庭成员之间讲谅解、讲助人、讲道德的风尚不浓;特别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商品经济的新道德价值观念的建立有一个过程,某些腐朽的风气在一些地方死灰复燃,毒害着人们的灵魂;五是重视教育、科技的意识和行为有个艰巨的建设过程,有的地方老文盲尚未扫除,新文盲不断产生,不讲科学的行为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脱贫致富、社区发展的步伐。
    小额信贷通过贷款组织及其会议,有效地不断强化着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一方面,自愿组合的社区村民尤其是贫困者贷款小组成员之间,不但对各户贷款项目进行咨询讨论,而且要承担担保、监督和互相帮助的义务,既密切了村民之间的关系,又为农村行政组织工作的改进提供了经验、借鉴;另一方面,定期的贷款组织会议,制定与实施严格的纪律,除按规定进行放款、收款外,还要交流致富门路与经验,表彰致富典型,进行扫盲和技术培训,传播科技、文化、法律、卫生等常识,有的还调解农户矛盾,从而办成了“成人学校”,办成了加强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阵地。
    为此,我们觉得小额信贷完全应该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