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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预警体系的新发展
作者:贺力平    发布:2007-07-17    阅读:8921次   
  金融危机预警的理论和方法在十年前东亚金融危机爆发前就已出现并有运用。从事后观点看,由于多种原因,那些危机预警理论和方法的运用未能有效地帮助人们预防金融危机的爆发。但是,另一方面,在东亚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社会进一步重视对危机预警理论和方法的研究,并在多个方面和层次推动了金融危机预警体系的发展。
 
  一、东亚金融危机时预警系统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及其原因
  一般地说,任何类型的金融危机都是金融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后的集中爆发;在危机发生前国内经济体的多个有关宏观经济金融指标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恶化;因此,可以说,虽然金融危机的爆发具有突然性,但在一定程度上是可预测的;如果危机的预测和预警信号被人们充分重视并及时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那么,危机或许可以被避免,或者危机的爆发至少不会造成在没有任何预防措施的情况下所造成的那么大的危害作用。
  有关金融危机预警系统的系统性研究在20世纪70年代就被提出来。那时的一些学者提出了通过统计和计量手段,将金融危机发生的概率或者损失程度通过一系列的预警指标进行量化,并根据历史经验数据确定临界值,从而提前判断有关经济体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发生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积极推动了金融危机预警系统的研究与设计并取得了显著进展。90年代中期,作为预警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 - 概率模型、横截面回归模型以及信号分析法等预警模型 - 先后问世。曾有研究者运用这些方法去预测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的发生并得到了“验证”。国际金融市场十分欢迎金融危机预测模型及其运用。
 但是,许多预测模型都没有预测到十年前的东亚金融危机。例如,没有预测到1997年夏季爆发的泰国货币危机,没有预测到随后的印度尼西亚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没有预测1997年底的韩国金融危机,也没有预测到1998年秋季爆发的俄罗斯金融危机,等等。
  一个原因是有的预警模型本身存在明显局限性。1996年曾有一项预测研究成果根据100个发展中国家在1971至1992年间发生金融危机的年度数据为样本,建立起金融危机预警模型,而此模型预测泰国发生危机的概率不到10%。
  一些预警模型的关注面十分狭隘,例如只考虑货币危机及其直接相关指标,未能兼顾其他重要货币金融经济变量。有的预测模型还存在所使用的分析方法过于简单或过于静态的缺点。而且,许多预测模型都采取“划一化”的简单思路,不能充分考虑到不同经济体的具体特点,因而难以对一些有着严重特殊国情的经济体爆发金融危机的可能性作出准确的判断。
  “特殊国情”在许多东亚经济体中的一个表现是,大多宏观经济指标在危机爆发前都呈现“良好”运行状态,例如,较低的通货膨胀率,较低的财政赤字,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经常帐户略有逆差但资本帐户保持顺差),外债增长并不迅速,等等。但是,另一方面,这些“良好状态”的宏观经济指标却可能掩盖着背后诸多深刻的内外经济矛盾和国内金融体系的脆弱性。而这些深刻的内外经济矛盾与国内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一旦遇到某个“导火线”事件,经济与金融增长的摩天大搂便可能顷刻崩塌。
  更有甚者,很可能恰恰因为“良好的”宏观经济指标给予有关当局的虚假信心,多数东亚经济体政府在90年代中期忽视了一些研究者提出的爆发金融危机的警告。时任麻萨诸塞理工学院教授的保罗·克鲁格曼在1994年发表的一篇长文中指出东南亚经济体的高速经济增长缺少应有的经济效率改进,其可持续性值得严重怀疑。时任斯坦福大学教授的刘遵义教授在1995年也发表过文章指出菲律宾、泰国和韩国等东亚经济体有可能发生金融危机。这些不是基于传统预测模型而是主要依据经济分析或直观理性发出的预警信号未能得到东亚经济体有关当局的足够重视。
  二、十年来预警体系的主要改进
  东亚金融危机后的十年来,很多研究者对已有的金融危机预警模型进行了多方面,旨在提高预警模型的现实运用性,更多地考虑到各国经济的特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金融机构作为金融危机预警体系研究及其运用的重要推动者,一直在不懈努力促使其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得到发展。这些努力的目的不用说是为了维护全球经济金融稳定,防范国别性区域性金融危机的国际扩散。
  首先值得一提的改进是国际金融机构和各经济体政府着手构建国际合作预警机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99年5月开始实施“金融部门评估计划”(FASP),对其成员国金融体系的稳健程度进行评估,并把它作为其监测工作的组成部分。目前,多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都参加了这一计划,通过对金融部门稳健性的分析来评估金融体系的风险和潜在脆弱性。与此同时,东亚区域性预警机制已经启动。在东亚金融危机前,亚洲各国在金融危机预警方面并没有实质性合作。1997年以后,亚洲各国(地区)出于对共同利益的考虑,在“10+3”框架(即东盟与中日韩三国的对话)下逐步推动区域性预警机制的建设。“10+3”金融合作通过对宏观与微观经济指标的分析构建了一套金融危机的预警系统。此外,“七国集团”(或者说“八国集团”)等国际机构也在推动金融危机预警系统的建设,试图加强各国在金融监管方面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寻找国际金融市场抵御地区性金融危机冲击的办法。
  其次,金融危机预警模型的研究也在继续发展中,预警指标的设定更加全面和合理。早期金融危机预警模型通常仅仅关注一国的对外经济部门评价指标,如经常账户收支、外债水平、外汇储备、贸易平衡情况等。1997年后陆续开发的金融危机预警模型则更加注重内部经济部门评价指标和对外经济部门评价指标的综合使用。这些模型在设定时更多地考虑了内部金融部门、实体经济部门和居民部门等因素,特别是考虑了开放经济背景下,对外经济部门评价指标的变动向内部经济部门的传导机制。
  第三,经济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也取得了重大进展。东亚金融危机发生时,部分国家的有关数据“失真”极大地影响了预警模型的预测力。例如,1997年底前韩国当局公布的外汇储备是1500亿美元,但1998年初却发现韩国银行(韩国中央银行)可以动用的外汇储备只有750亿美元。更具有戏剧性的是,几个月人们又发现韩国银行真正可动用的外汇资金仅有区区300亿美元(原因是韩国中央银行此前已将大量外汇储备资金存放在韩国几家商业银行的外海分行,后者又将这些资金贷放给了韩国企业的外海机构,因此,韩国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已没有了必要的流动性)。这些消息的披露给予韩国外汇市场重大创伤,众多人士丧失了原有的信心,韩国货币那时自由落体般的惊人贬值也就在所难免了。
  这一事件的重要教训是,数据统计失真不仅会妨碍所有预测模型的效力,而且客观上会加重危机。东亚金融危机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机构都普遍提高了对各国统计数据质量和透明度的要求,反映了这些问题的极端重要性。
  三、如何完善金融危机预警体系?
  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过后的十余年,尤其近五年来,国际金融市场尚未发生同等程度的金融危机。但这并不意味着,今后若干年内不会发生大规模的国际金融危机。继续完善金融危机预警体系,是各国经济金融当局所面临的长期任务。
  完善金融危机预警体系,需要在以下方面进行相应的工作。首先,国际金融组织需要在推动各经济体政策对话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由于各国的经济金融体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性较大,因此需要国际金融组织来推动各经济体政府加强金融监管合作,建立国际间的信息和数据共享制度,预防金融危机的再度发生,并减轻金融危机的“传染”效应和冲击程度。其次,各经济体应建立防范对冲基金等投机性资本流动对全球经济冲击的机制,加强对国际金融资本流动的监测。随着经济金融的全球化,国际游资等投机性资本逐渐成为导致国际金融市场动荡的重要原因,其在全球范围的快速流动成为导致金融风险甚至金融危机发生的潜在不利因素。因此,应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对国际资本的投机行为进行提前预警,保证国际资本自由有序流动,维护全球经济和金融安全。第三,亚洲各国的区域合作也需要进一步深化。亚洲作为1997年金融危机的受害区域,理应继续加强区域经济和金融合作,培育亚洲金融市场(包括各类债券市场),探讨建立区域性的合作的危机救助机制。
 
作者工作单位:贺力平: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赵新杰: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