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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的全球化战略
作者:杨正位    发布:2007-10-18    阅读:2270次   

  新一轮全球化的思想基础是新自由主义,WTO的思想基础是自由贸易理论,这些“自由”招致了来自发达国家受损者和发展中国家的广泛批评,并产生了对“华盛顿共识”的普遍怀疑,如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约翰·格雷[①]和乔治·索罗斯等人的反对言论较为激烈。一个典型的事例是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所写的《全球化及其不满》,曾任世界银行副行长兼首席经济学家的他说,“我在世界银行工作时,直接目击了全球化有可能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这些国家中的穷人)所产生的毁灭性影响”[②]。理解这些反对声音的关键在于认清自由思潮的根本缺陷,并对症下药制订补救措施。

    全球化势不可挡,全球化的本质是市场经济的全球扩张,但在不公正的国际经济秩序下,缺乏弥补全球市场失灵的国际架构,而且存在不同商品贸易的自由度极不均衡、不同要素流动的自由度极不均衡,这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经济自身的弊端——两极分化。因此,提倡均衡的全球化战略,推动发达国家获取利益与应负责任的均衡、商品贸易自由与要素流动自由的均衡,不失为发展中国家的一种现实选择。
    一、 WTO不仅是推动自由贸易的组织,更是讨价还价的组织,它的存在本身就是自由与保护的混合体
    WTO很容易被误解为仅仅是推动自由贸易的组织,其实WTO的宗旨是多方面的,如《马拉喀什宣言》所说,其最高宗旨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其他目标如“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与服务的生产和贸易、为持续发展之目的扩大对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等方面,都是为提高世界各国人民生活水平服务的。为实现这一宗旨,要采取诸如确保发展中国家贸易份额、减少贸易壁垒、消除歧视、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和多轮贸易谈判与贸易自由化的成果等手段。但人们常常更多地强调贸易自由化这一方面,而忽略了保护发展中国家利益等诸多方面,也忽略了提高世界人民生活水平的根本宗旨。
    由于WTO的各种协定是一套复杂的规则,在一定意义上讲,规则本身就是给自由制造的藩篱,说明了绝对自由或许根本就不存在。对此,一位美国教授说过类似的话,只要存在WTO,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贸易,自由贸易怎么可能在成员间无休止的争吵中存在呢?
事实上,WTO只不过是各个主权国家为了各个国家的利益进行讨价还价的场所,而不是简单的自由贸易场所。199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米勒教授曾对美国的“贸易谈判”辛辣地讽刺道:“(美国)政府在这里使用的‘谈判’一词,具有极其陌生的含义。在谈判中,可供讨论的问题只是对方做多大、多快的让步。我们拿来与他们交换的条件少得只差用拳头痛击他们了,这简直就是一个劫匪和一个普通人所做的交易。如前所述,这不仅是我们这方面的一个愚蠢政策,而且还给我们美国人烙上了伪君子的标记。上帝知道我们有多少封闭市场的管制政策,而我们单方面都不准备放弃它们”[③]。连自诩为最自由的美国都如此,更何况发展中国家。比如,在中国的入世谈判过程中,美国不断抬高要价,要求中国做出明显高于WTO创始成员的承诺,如“特保条款”、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贸易政策审议、长达15年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等等,无不体现了美国利用其谈判优势地位对中国的苛刻要求,连美国著名学者尼古拉斯·拉迪也承认“在一些重要领域,中国承担了超出WTO正常标准的义务”[④],而这些主要是美国强加给我们的,这一点也没有体现出其口头上天天倡导的自由精神。
    如同其他国际机构一样,大国特别是超级大国总是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到WTO之上,形成一定的操纵。就连金融大鳄索罗斯也坦言,“WTO使国际贸易凌驾于其他社会目标之上,它过于成功了,它实际上是唯美国意愿是从的国际机构”。[⑤]
    二、推进贸易自由和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之一:要素自由流动
    从理论上讲,WTO的思想基础是自由贸易理论,自由贸易理论的根本缺陷,也必将表现为WTO的缺陷。如第一章所述,自由贸易理论还需要世界主义、世界性社会保障、技术和人员自由流动等现实前提才可能成立。
    自由贸易理论有一个美妙的推论:在国内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但在国际间不能流动的假设前提下,通过自由贸易最终实现要素价格均等化。在斯托帕——萨缪尔森的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⑥]中,在十个冗长的假设条件下,生产要素在国内能自由流向具有比较优势的部门,从而反向弥补或平衡了资源的丰富或者稀缺程度;这样,即使在要素不能在国际间自由流动的条件下,贸易也能促使各国要素价格相等,实现了以商品流动代替了要素流动。也就是说,自由贸易最终将导致各国工资水平及其他要素价格相等。如果工资趋同,世界就会均贫富了。事实上,贸易和要素国内流动只是改变本国内的要素相对价格水平,如果一国的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其劳动、资本和技术等报酬都会更低。这样,自由贸易推论出的要素价格趋同并不成立。要实现国际间要素价格趋同的前提,仍然是要素在国际间自由流动。但在现实条件下,各生产要素在国内也不易自由流动,在国际间自由流动更加困难。
    既然自由贸易作为市场经济运行的一个重要方面,也会带来市场失灵、两极分化等一系列弊端,因此,在国际社会里,有必要在治理国际市场失灵方面多做努力,使自由贸易能更多地为各个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接受。弥补缺陷的必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促进要素的均衡流动,通过加大技术转移和增加一般人员流动,缩短南北差距;二是加大公正的国际治理力度,特别是强化行使国际“公共财政”职能。
    根据第一章第五节所列的五个现实前提,这五个前提中有的因素是根本不可能改变的,如民族国家是国际政治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竞争中的获利者普遍不愿意将自己的利益分给失败者。但是,有的因素却可能通过国际斗争和谈判获取得改善,如促使国际生产要素的更均衡流动。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商品、资本、劳动、技术的流动性总体上更强了,根据人们熟知的生产函数公式:商品 G=F ( k, l, t ),在WTO有关规则的约束下,既有促进四者自由流动的方面,如Gk总体上能自由流动,也存在限制自由流动的方面,如 lt的流动就很不自由。各要素的自由化程度是很不平衡的。
表2-1 国际贸易中商品贸易、服务贸易、要素流动的不均衡性
类别
自由度
不均衡性
贸易
商品
绝大多数商品贸易自由,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纺织品、农产品不自由
服务
较高
对发达国家有利的金融、电信、会计等自由度高,而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劳动力流动等自由度低(服务贸易与国际要素流动有交叉之处)
要素
流动
资本
流动性过高,其盲动性和不稳定性往往对监管力弱的发展中国家造成致命的冲击
劳动
极低
普通劳动力流动极不自由,向发达国家的人才逆向流动却很严重
技术
受专利权及WTO中TRIPs等多种限制,技术扩散以发达国家垄断利润为限度,流动很慢
土地
      不能流动
      
    当前,能自由流动的是对发达国家有利的商品流动及资本流动。
    1.绝大多数商品贸易的自由和纺织、农产品贸易等的不自由。制成品中的绝大多数商品,特别是发达国家有优势的技术、资金密集型商品,流动很自由。当然,自由中也不乏保护,不排除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农产品、纺织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自由贸易的限制。
    以农业为例,虽然根据农产品补贴的黄箱政策,发展中国家补贴可达农业产值的10%,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发展中国家补不起,而发达国家一年的农业补贴高达3,600亿美元[⑦],接近于所有低收入国家GDP的40%。如我国的补贴比例可达农业产值的8.5%,2002年可达2,300亿元左右,但我国实际补贴比例仅为3.3%,为800亿元~900亿元,加之众所周知的农民负担重,实际补贴就更少了。纺织品贸易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直受发达国家的限制,《多种纤维协议》直到1995年才废止,并安排了10年的过渡期,针对中国的特保限制更是无端延长至2008年。而且纺织品贸易自由成果的实现,是以发展中国家接受TRIPs等作为交换条件的。到2005年,当纺织品10年过渡期到期时,欧、美又纷纷对中国设限,这一商品的贸易自由化是多么困难。
    2.资本流动的自由。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和实行浮动汇率,为资本自由流动创造了条件。20世纪90年代末,全球资本市场每天交易量达1.5万亿美元以上,相当于全球贸易量的80倍左右、全球GDP的20倍左右。就直接投资而言,已与过去有很大区别,主要是并购而不是投资建厂式的“绿地投资”(Greenfield Investment),发达国家的并购占对外直接投资的90%以上,并购投资比绿地投资更有利于资本自由流动。
    WTO为了资本或投资者的利益,还制订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但是TRIMs却取消发展中国家的外销或出口比例,取消原材料当地采购要求及外汇等方面的要求。可是在发达国家的区域贸易安排上,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欧盟却存在大量的当地采购、地区性激励、歧视性反倾销等内容。可见资本流动的自由完全是为了资本所有者利益考虑的[⑧]。而且,这种资本流动往往对发展中国家造成严重威胁,正如斯蒂格利茨在总结东亚金融危机时所说,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在发展中国家推行资本帐户自由化,“资本帐户自由化是导致危机的惟一最重要的因素……我并不只是通过认真审视在该地区所发生的事情而得出这一结论的,而是通过审视在过去的四分之一个世纪里,在差不多100次其他危机中所发生的事情得出这一结论[⑨]”。
    而且,资本在流动过程中还享有特权。一方面资本总是竭力逃避税收与管制,如转移定价;另一方面各发展中国家为了获得资本相互竞争,竞相给予跨国公司税收减免和各种补贴、土地使用等优惠政策,甚至不惜贿赂。这进一步增加了资本的利益,也就是增加了发达国家的利益,因为发达国家资本密集。
    但是,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要素流动,不但不推动自由化,反而受到了种种限制。
    1.普通劳动力流动的极不自由与高技术劳动力流动的相对自由
    人的自由流动、自由移民应是全球化主题中应有之义。国际移民组织总干事麦金利首先提出了人的全球化问题,他认为移民和移民趋势对世界的未来非常重要,移民就是人的全球化。正常移民和非法移民问题,是一个涉及到经济、社会乃至历史的现象[⑩]
    当前全球化的突出特点,是它允许甚至强制资本自由流动,但却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人员特别是普通劳动力的流动。就连索罗斯这样的资本所有者也自省地言道:“不平等地对待劳动与资本,是当前全球资本主义的一个重要特点。提供廉价劳动力的发展中国家往往被剥夺了组织工会的权利,并在其他方面受到虐待,这符合跨国公司的利益。”[11]
    在WTO框架内,《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中关于人员跨境流动也受到发达国家的控制。在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之初,美国极力主张其有比较优势的金融、电信服务领域的自由化,试图将对发展中国家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的建筑工程服务排除在谈判之外。后来在GATS横向承诺上,美国和欧盟在涉及自然人提供服务问题上表示“不做承诺”;在具体承诺上,发达国家将人员流动限制在与商业机构有关的高级管理或技术人员等非常狭窄的范围内,而中低技能的劳动力则被精心排斥在外,不予贸易自由化[12]。而且,人员流动还受到发达国家的移民法、劳动法、社会安定、出入境管理制度、就业及社会保障政策等规定的签证、工作许可、工资待遇、劳动条件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有形和无形限制。
    假如谁提出撤消国界,让地球人自由流动,“主流经济学家”们一定会嘲笑这人如何幼稚,这时他们居然也会意识到国界的重要性。但是他们忘记了自己天天倡导的自由化,在对商品、资本的自由流动欣然接受时,却把国界抛在了一边,而没有任何思维障碍,并以此为标准,大肆对发展中国家的保护、不自由进行批判(如克鲁格曼)。但为什么资本可以自由流动、商品可以自由活动,但普通人不能自由流动、技术不能自由流动呢?反而出现了人的逆向流动,即高技术人才向发达国家的单向自由流动呢?
    如果某穷国人民(当然是作为世界公民的一部分)可以自由流向美欧日等发达国家,享受世界公民同等的福利与保障,享受到国民待遇,不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吗?不就真正实现了要素价格均等化了吗?根本不需要任何保护主义,这时我们都会衷心赞同完全、彻底的自由。这时,也根本无需呼吁设立一个为世界人民谋福利的世界政府,不必呼吁搞国际收入再分配政策。
    但是,尽管当前世界移民的愿望强烈,却难以得到满足。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统计,移民潮的主流仍然是那些从事低技能工作的劳动者,86%的移民是为了寻求更高质量的生活而离开祖国,在过去的10年中,移民人数每年增加600万,增加速度超过了世界人口的增长速度[13]。据联合国人口司统计,目前全球移民人口总数已达到1.75亿,而1965年仅7,500万左右,现在增长了一倍多;未来全球移民数将进一步增长,国际移民组织估计,到2050年世界移民数量将达到2.3亿人。现在全球每35个人中就有一人是移民,发达国家每10人中有一人是外国移民,发展中国家平均每70人中有一人是移民。目前欧洲有5,600万移民,亚洲有5,000万移民,北美有4,100万移民。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移民总数约占全球移民总数的40%。
    在新一轮全球化过程中,移民的自由度甚至远不如100年前。据世界银行资料,100年前第一次全球化时,移民比例高达10%,1870—1910年从欧洲移出6,000万人[14];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第三次全球化过程中,移民总数仅占世界总人口的2%。[15]
    人员跨国流动困难,与现在各国的限制政策有关。联合国人口司司长约瑟夫·夏米2002年10月说,30年前全球大约有6%的国家对移民实行限制政策,目前这一比例已经上升到40%。特别是作为人口流入国的发达国家如经合组织成员总体上严格限制移民。例如,1993年德国废除了长期实行的为外国政治及宗教难民提供避难的宪法条文[16];1994年11月8日美国加州决定实施187号提议,否定外来非法移民家庭接受教育、医疗及其他公共服务的权利;199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福利改革法,剥夺了合法移民接受公共医疗福利及其他服务的权利;2005年底,美国提出在美墨边境修建1,100公里的“移民墙”(见下面的案例)。国际劳工组织估计,欧洲每年大约有50万非法移民进入,美国非法移民的总数大约为700万[17];曾为劳工组织撰写《工人无国界》一书的彼得·斯托克认为,全世界没有记录在案的流动人口估计达1,000万人~1,500万人。移民特别是非法移民受歧视较为普遍,安南秘书长在2004年12月18日“世界移民日”上呼吁,全世界应致力于保护移民工人权利,消除对移民工人的歧视和排斥。国际劳工组织2004年6月1日在日内瓦开会讨论移民工人及其家属的权利问题,推动《保护所有移民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的落实。
    案例:美国将在美墨边境修建世界最长的“移民墙”
    自2000年以来,由于经济原因进入美国的非法移民数量每年都在40万以上(这还不包括美国政府按其“价值标准”每年耗费巨资安置的五、六万难民),2005年底非法移民在1,200万人左右。尽管以美国标准衡量的3,000多万贫困人口中,大多数是新老移民,但非法移民仍然不断。
    墨西哥人是非法移民的重点,每年都有上百万的墨西哥人偷渡到美国,寻求更好的生存机会。一份调查研究报告表明,如果有机会,46%以上的墨西哥人愿意立马移民到美国。目前在美国居住的墨西哥人达1,000多万,其中一半没有合法身份。据美联社报道,2000年以来墨西哥非法移民增长强劲,2000—2004年达590万,占所有非法移民的57%。2004年,在美国边境巡逻队逮捕的110万非法移民当中,大约51%是通过墨西哥边境进入美国亚利桑那州的;2005年前11个月美联邦人员就逮捕了近70万非法移民,其中85%是墨西哥裔。
    偷渡的风险也相当高,每年都有500墨西哥偷渡者还没实现美国梦就命丧途中。为避开边境巡逻队,偷渡者在沙漠中开辟“魔鬼之路”——位于道格斯镇以西321公里,专门迎接那些誓死不回头的非法移民;那里没有人,只有毒蝎、响尾蛇、仙人掌和酷暑。在过去5年中,死在“魔鬼之路”上的非法移民超过1,400人,他们大多由于难耐饥渴和酷热而曝尸荒野。
    为了防止墨西哥非法移民,美国在边境“严防死守”,边境巡逻人员编制由2001年的9,500人增加到2006年的1.25万人。2005年底,与墨西哥毗邻的美国几个州相继宣布紧急状态,封锁了边境线,大批美国的“民兵”志愿者开赴边境线,严防来自墨西哥的偷渡客从国家边境卫队防护不力的死角进入美国。对此,美国政客还安慰一筹莫展的墨西哥总统福克斯:他们是“保护边境线,而不是武装边境线”。
而且,美国加州共和党议员亨特尔提出在两国边境修建隔离墙计划,该计划包括在美墨边境建设1,100公里的围墙,该墙将从墨西哥湾到太平洋沿岸,经过美国所有与墨西哥交界的州,包括加利福尼亚、亚利桑那、新墨西哥和得克萨斯州,从而将成为世界最长的隔离墙;目前美国的圣地亚哥市与墨西哥的边境城市蒂华纳之间已经修建了一条很长的隔离带,该墙将仿照圣迭戈的围墙建设,有前后两层;联在旁边建设道路,在附近安装摄像头和传感器等监控设备;围墙的建设费用预算为每英里150万—200万美元,总造价将达12亿美元,需要花费几年时间修建。亨特尔说:“建设围墙可以减少美国的谋杀案,减少走私占据的市场份额,也能给美墨两国边境带来秩序和安宁。”   2005年12月16日,美国众议院对该计划进行表决,结果是260票同意、159票反对;2006年5月17日,美国参议院表决,结果是83票赞成、16票反对;2006年10月4日,美国总统布什正式签署了该法案,在修建隔离墙的同时,还将在边境增加1500名巡逻人员和车辆障碍物、红外线摄像机、照明和雷达等探测设施。此法案遭到中美洲五国和墨西哥的坚持反对,墨西哥新当选总统费利佩·卡尔德龙说:“边界隔离墙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当年修建柏林墙,人类已犯下了巨大错误;我确信,现在修建隔离墙也在犯同样重大的错误”[18]
    说发达国家完全限制人员的自由流动也有点冤枉,因为在WTO条款中,他们允许与“企业活动”相关的人员流动,特别欢迎发展中国家的高级人才向发达国家流动。美国200多年的发展与人才的不断流入密切相关(参见表2—2)。1848~1849年欧洲革命失败后,大批法、意、德、奥、俄等国居民移居美国,到1869年达160万,到1875年达260万,移民中既有熟练工人,也有大批知识分子。1957~1970年,美国从国外引进的高科技人才达10.3万人,1990年高达19万多人。20世纪90年代,在美国12万~13万世界一流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中,有一半以上的外国人,其中中国人占1/4。其他发达国家对人才的吸引也不遗余力。欧洲国家如德国近年来给大批信息人才以居留权。澳大利亚政府十分偏爱科技型、年轻化和专业化的移民[19],计划在 2002年后的5年里吸纳10万~11万“有用”的移民。
表2-2       1881-1990年流入美国的移民数量(万人)
年份
1881—1900
1901—1930
1931—1950
1951—1970
1971—1990
移民
893.5
1,863.9
156.3
583.8
1,183.1
资料来源:George J.Borjas,“The Economics of Immigration”,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32(1994),pp.1667-1717.
    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决定了发展中国家成为这种单向人员自由流动的牺牲者。国际劳工组织2004年指出,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人才外流”问题,当前约有40万发展中国家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在工业化国家工作[20]。据联合国发展计划署估计,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专业人才以每年10万人的速度外流到发达国家。苏联解体后,俄罗斯3/4的物理学家、一半多数学家流失海外,每年大约有6,000名左右的科学家移居国外。人才流失威胁到俄罗斯经济科技的竞争力。根据俄罗斯“大乌拉尔”协会发展经济委员会的统计,近10年内人才流失给俄罗斯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高达500亿美元。即使贫穷的非洲,人才外流也十分严重,据联合国非洲经济委员会统计,当前非洲有2万多专业技术人员移居美国或欧洲。据统计,非洲国家1985—1990年间流失了6万名科学家、医生、工程师和科技专家,20世纪80年代在加纳受训的医生,有60%已移居外地[21]
    我国的人才流失也较严重。据中国驻美使馆教育处、美国华盛顿中国问题研究中心、美国国际教育者协会资料,1979—2000年,中国大陆赴海外的留学生共30多万人,有20多万人未归,回国者与滞留者之比为1:2,而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起飞阶段这一比例大致为2:1。
自由移民本来是缩小收入差距的最重要力量,使移民相关国的工资趋同[22]。第一次全球化浪潮时,“从母国流向国外的移民使得一些居民收入上涨:如爱尔兰、意大利和挪威的居民收入分别上涨了32%、28%和10%;而从国外涌入的移民又使得当地的居民收入下降,阿根廷、澳大利亚、加拿大和美国分别下降了22%、15%、16%和8%”[23]。据专家估算,大西洋两岸的大规模移民,可以解释实际工资趋同的70%的因素[24]。第三次全球化浪潮时,墨西哥工人移民到美国700万,另有300万在美国打工,其工资增长了8倍,周工资从31美元增加到278美元,不过美国非熟练工人的相对工资水平却下降了5%。印度尼西亚工人移民到马来西亚后,每天工资也从28美分增加到2美元以上,增长了6倍[25]。德国移民及社会融合专家理事会主席居斯穆特认为,移民寄回原籍国的侨汇高达1000亿美元[26](这还不包括没有经过银行的大量现金流动),是发达国家官方发展援助的2倍左右。根据世界银行2005年11月16日发表的《全球经济展望》,国际移民和他们的汇款可以减少发展中国家的贫穷,并改善发达国家人口老化的问题,为双方都带来正面的经济效益;全世界的移民人口已近2亿,每年官方记录的移民汇款超过2,300亿美元,非官方渠道的汇款可能比官方数字多50%[27]。拉丁美洲一些国家把移民看作经济支柱,据联合国拉美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Cepal)的数据,1990—2000年,拉美地区约有2,000万人移居海外。据2004年美洲开发银行的调查,拉美各国每年的侨汇达到380美元,比各国吸引的外国直接投资和国际金融机构的援助之和还多100亿美元。墨西哥是向美国移民的最大受惠者,目前向美移民约800万人,其中非法移民达300万人,1999—2003年的侨汇收入高达489亿美元,以致墨西哥总统福克斯2001年9月访美时,还鼓励侨民创汇,推动非法移民取得在美国的永久居留权。
    总之,在发展中国家“劳动力”不易在国际上自由流动的同时,“人才”却容易自由流动,形成了发展中国家的“人力资本外逃”,这不利于缩小南北差距,不利于让发展中国家分享全球化的好处。
    2.技术流动的不自由
    WTO根据发达国家的观念与要求,专门制订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协定》(TRIPs),以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确有鼓励创新之功效,但事实上造成了以保护知识产权之名行技术流动壁垒之实。如索罗斯所言,知识产权协定通过阻止知识技术的快速扩散,保护的不是知识而是商业利益,是公司及商人的利益。跨国公司进行创新的知识型雇员未必能得到多少报酬,创新获得的利润自然为公司所占有。据对美、英、德公司的调查:如果没有专利保护将会有多少发明和创新不会出现?有6种工业的代表答案为零,平均比率大约为14%[28]。在美国法学界,研究知识产权的大学教授中约有70%~80%对现行的知识产权国际惯例持批评态度,认为知识产权保护被过度强调,导致了贫富差距,导致了穷国和强国之间的鸿沟越来越大。
    更为可悲的是,知识产权将智力活动变成了商业活动。林肯认为,专利制度是在天才的创造火焰中添加了利益这种燃料。索罗斯甚至将知识产权比喻为一场“圈地运动”,认为对公共领域的私有化将对文化的多样性、对文化本身构成巨大威胁,并需要深刻的制度变革。试想,如果中国对四大发明收取技术专利费,我们都很容易成为食利者,中国就会更快致富;如果阿拉伯人民对使用每个数字的人都收专利费,那可比石油来钱多得多了。当然,人类的文明与进步就会慢多了。但是,知识本身不可能改变其公共产品的性质,知识是无法完全私有化的。
    TRIPs阻止了技术向发展中国家扩散,形成了技术壁垒。据世界银行估计,如果发展中国家要全面实施TRIPs,他们就必须在引进技术方面多向国外付出约200亿美元的技术引进费[29],如我国2002年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和特许费达31亿美元。世行前首席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对此进行了尖锐的批评:“最让斯蒂格利茨耿耿于怀的是世贸组织中的知识产权协定。这位经济学家说这一新的全球规则是致人于死地的,‘他们并不理会人们的死活’”[30]。众所周知美国还根据“巴黎统筹委员会”的禁运措施,限制对中国的技术出口,并利用其影响力阻止以色列等国向我国出口技术。美国精英人物也担心全球化过程中,技术的扩散将降低美国的统治地位,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院长小约瑟夫·奈认为,“技术使原本只有政府才能具有的能力普及到个人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美国提倡全球化并从中受益。但是,从长远来看,我们预料全球化本身将造成技术和经济能力的扩散,从而降低美国的统治地位”[31]。同时,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设置很高的技术壁垒,如技术法规、标准和论证、包装和标签要求、检疫和检验规定、环境壁垒和信息技术壁垒等[32]。可以说,非关税壁垒和技术壁垒都是发达国家发明的,也是他们的“技术创新”,正如自由贸易理论也是他们发明的一样,只要对发达国家有利有用,就可以让它们成为世界标准。什么是世界标准,从历史上看,最有说话权的才能成为世界标准。
    TRIPs在相当程度上“固化”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间的技术鸿沟。如2000年,世界研究与开发投资达5,870亿美元,西方七国占了90%,其中企业研发投资占70%以上,全球知识产权的70%~80%被七国集团和跨国公司控制,形成了技术上的“中心—外围”格局[33]。西方七国研发费接近于所有低收入国家GDP之和的一半,如果没有特殊措施,发展中国家是根本没有能力实现追赶从而与发达国家“自由竞争”的。既然发达国家始终占领着技术制高点,技术领先是获取垄断利润的来源,极力维护TRIPs以长期保持这种技术差距,又何乐而不为呢?
    西方学者在解释技术转移对国际贸易流向的影响时,有一个产品生命周期论,颇能说明国际垂直分工的现状。该理论认为,发达国家先进行创新,利用专利保护期和发展中国家模仿、吸收的时滞,垄断新产品出口,而从发展中国家进口技术普及后的、完全竞争性的产品;每种新产品的出口都要经历发达国家发明创新、出口、技术扩散到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四个阶段。这一产品周期说明一个核心问题,发达国家总是靠新产品获取垄断利润,而发展中国家往往只能获取技术普遍化之后激烈竞争中的平均利润,即低利润。这也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保持技术差距的重要原因。如果知识产权保护的时间缩短,恐怕人们普遍接受的产品周期论就失去了存在理由。因此,TRIPs强化了发达国家的保护愿望,它们依靠技术优势,维持丰厚的专利垄断利润。如美国2000年从国外收取的版权税收入就高达380亿美元[34]。而且,专利费是一种纯利润,是一种“额外”收入,它拉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特别是其防止技术尽快扩散的功能,使TRIPs成了维系国际垂直分工的重要工具。
    受非议最多的是TRIPs对发展中国家使用药物的障碍。如英国格兰素(Glaxo)制药公司,其特效胃药雷尼替丁(Zantal)每年为其带来10亿英镑的巨额收入,到1997年7月其专利到期后的不到半年,其在全球的销售额下降了33%。研究表明,引入专利制度将使发展中国家药物价格上涨12%~200%。据无国界医生组织统计,1975—1997年投放市场的1,223种新药中,只有13种是用于治疗大多数不发达国家常发的热带疾病的;花在研发化妆品上的资金远远超过医治热带病的资金。再如目前国内爱滋病患者自费买药接受“鸡尾酒疗法”的人低于200人,只占生病人数的万分之二,因为每年进口药需要花11万元~15万元,多数患者花不起这钱。但印度、巴西、泰国等启动强制许可后,仿制药物每人每年的价格约209美元,约1,600元人民币,这样大多数患者就能买得起了。
    虽然强制许可是为保护弱者,但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启动强制许可措施最积极的却是发达国家,加拿大、英国在20世纪70年代实行强制许可,2001年美国实行强制许可迫使德国拜尔公司降低抗炭疽药物Cipro的价格。这主要是实行强制许可要满足很多条件,如强大的仿制能力、可观的国内市场(仿制药不能出口)、完善的管理和法律体系等,但许多发展中国家不具备这一条件。对药物的产权保护更深刻地反映了TRIPs的本质:即使人类的健康与穷国人的生命,也不如商人的利益重要。
    从一定程度来讲,盗版也与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密切关联,正如高关税必然导致铤而走险的走私一样。比如,Windows 2000 要卖近2,000元,这对于人均GDP低于1000美元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人民来说,这实在是太昂贵了,必然会导致更深的“数字鸿沟”。如果盗版的话,价格不会超过20元,无论如何,估计其复制成本不会高于50元,可见其垄断利润之高。故此,拉丁美洲软件盗版严重,玻利维亚、巴拉圭、乌拉圭、委内瑞拉和智利的盗版率分别高达85%、80%、70%、55%和50%[35]。当然,我们绝不能鼓励盗版,只是认为在对发展中国家的知识技术传播上,应加快推动“自由化”,降低技术扩散门槛,降低转让费用,使发展中国家能以较低的成本、较快的速度享受到“人类的共同财富”——知识。
    我国入世了,应认真遵守TRIPs 有关规定。但是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这些所谓的惯例是谁定的,是为谁服务的,这些规则也是可以依靠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努力而修改的。比如修订规则后,Windows 2000、鸡尾酒疗法的价格也许可以大幅度下降,一般发展中国家的人民也就有支付能力了。到那时,发展中国家人民才有普遍遵守TRIPs的能力,遵守的积极性就会强多了。
   总之,在全球化加速过程中,一般人员流动的极不自由和人才流动的自由化,以及技术扩散的极不自由,进一步加剧了国际间的两极分化。由于两极分化加剧而又缺乏有效的国际治理,弥补缺陷的重要手段只能是推动要素流动的均衡自由化,让发展中国家人民更多分享到人类文明成果。
   三、推进贸易自由和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之二:公正的全球治理
   新一轮全球化信奉的基本原则主要是:市场经济、自由、竞争。同样,WTO作为推进全球化的重要力量,也是按照市场规则运行的。这些沿自亚当·斯密以来的自由竞争主张,也伴随着自由放任市场经济的负面效果[36]
    一是平等竞争原则下产生的不平等结果——两极分化,出现了受害群体。全球化的根本原则是竞争,全球化加速后市场竞争更为激烈[37]。由于竞争存在固有的不平等性,这样在全球范围内便形成了一个不公平的竞争环境,竞争力弱的发展中国家在同样的市场竞争规则面前往往是败者[38],于是一些发展中国家被边缘化。连世界银行也承认:“在全球化过程中,一个社会里无论是在穷人圈还是富人圈里都会既有赢家又有输家,全球化既创造了赢家也创造了输家。”[39];保罗·萨缪尔森说,“在大多数国家里除了出现双赢局面之外,也有一些赢—输局面,这是经济史的一种典范……在全球化中不总是只有获益者,全球化推动的一切对每个人都有益处?这不是真的;在全球化的过程中贫富差距会拉大,全球化会提高我们的富裕程度,但也会使我们变得更加不安全、紧张和不平衡,它使美国就业者胆战心惊……也许我们应该使全球化进程放慢一些,但不能让全球化进程停下来,我们也不应该这样做;我们能做的是,帮助忍受全球化后果之苦的人” [40]、“一般信条认为,任何能够扩大全球化的东西对每个人都是有益的。那种看法是不正确的……全球化步伐的放缓却将是让人感到‘更为宽慰’的”[41]。中国社科院欧洲所所长裘元伦认为,“认为所有竞争都会双赢,实在是天真的幻想”[42]。世界上最富裕的1%的人的收入相当于最贫困的57%的人的收入。有10亿以上的人日均收入低于1美元;近10亿人得不到清洁的水;8.26亿人营养不良;每年有1000万人因得不到最基本的医疗保障而死亡。[43]但是,现存的“国际金融和贸易机构的运作是为控制它们的富国服务的,经常损害处于边缘的贫穷国家”[44]
    二是缺乏补偿机制。自由竞争式的全球化导致了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之间资源分配不均,公正、合理、环保等社会价值难以在以利已为动机的全球化中得到体现。全球市场经济或全球资本主义以“创造性破坏”造成社会混乱,增加了对补偿、再培训和社会安全网的需要。虽然全球化并非零和游戏,但其带来的财富增长如果在补偿全球化的不平等和其它缺陷后还绰绰有余。而且,这种补偿和反贫困是符合人类共同利益的[45],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赢家不愿意给输家补偿。现有的国际安排都是基于国家主权的,国家只是按照自己的利益行事,并不一定与生活在这些国家中的人们利益相一致,与人类整体利益相一致的可能性就更小了。[46]在纠正全球化缺陷方面,国际社会的投入极少,受伤害群体得不到全球社会保障网的关爱。WTO作为主要全球制度安排,同样缺乏补偿与援助机制,结果贫富差距继续扩大。因此,亟需在国际上建立一个自愿遵从的公共物品供应制度,以补充WTO规则的私人物品生产制度。[47]
    三是自由市场的根本缺陷:非道德性。市场原教旨主义是非道德性的,市场根本不考虑道德问题。特别是金融市场固有的不稳定性,将对世界经济特别是相对脆弱的发展中经济体造成重大打击。在全球化过程中,过度依赖市场机制是危险的,市场只不过是为自愿交易各方提供便利的,仅靠市场自身,不能满足诸如法律和秩序或维持市场机制本身运转之类的集体需要,市场也不能确保社会公正,这些“公共物品”只能通过政治方式来提供。即使政治方式的效率比市场机制低,但我们不能没有它们。[48]
 既然一些国家的利益会在国际贸易及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受损,并企望获得补偿,就需要一种全球的调节系统,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其损失,这就涉及国际治理问题。

    根据对WTO、经济全球化缺陷的分析,国际治理的经济功能主要是承担全球再分配职能或全球性社会保障职能。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再分配机制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到社会公正,更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治理的含义主要是从“goverment”转变到“governance”, 或者叫没有政府的治理(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公民社会的共同治理。全球治理本身与经济全球化的要求是相适应的。只不过对全球治理的内涵,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有着不同的认识。发展中国家需要的是公正的全球治理。但目前的全球治理明显地带有西方中心主义的烙印,即在承认第三世界政府不能有效治理国家的前提下,把西方的价值观如民主观、自由主义等强加于第三世界。

    自从康德提出成立“自由国家联盟”以来,具有世界主义构想的理论层出不穷。无视国界的世界主义,除去类似于世界主义的无政府主义思潮外,近代以来有两股最大的世界主义思潮,第一股是经济自由主义或资本主义及相应的现代主义、市场价值观念,也有人将其称为市场原教旨主义。这股思潮主要起源于亚当·斯密“自由放任”政策主张,衍生出西方中心论、现代化理论及无可逃避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论。随着资本、市场的全球扩张,特别是冷战结束后苏联、东欧及中国等国家都实行市场经济,增强了经济全球化的基础,自由贸易、投资金融自由化,都是这种思想的表现,目前这一自由思潮还在发展。第二股是共产主义或马克思主义。马克思说,“我是一个世界公民”,《共产党宣言》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宣扬“工人无祖国”,并组织了第一至第四国际(当然第四国际也许不被承认)。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各国共产党(社会民主党、工党等)为本国或祖国而战,被列宁等革命者称为修正主义。从实践来看,共产主义的国际主义也没有走通,虽在经互会内有一定分工,但铁托的南斯拉夫没有加入这一分工,中国也曾拒绝以前苏联为核心的分工,与前苏联主导的社会主义分工体系分道扬镳,国家利益并没有被超越。从目前来看,唯一有“世界主义”趋向的是欧盟,从煤钢联盟到欧共体再到欧盟,但只要没有迈向政治联盟,经济利益的争夺仍将明显地以国家为界线。
    世界主义和民族主义的要求往往会有冲突,对富裕的发达国家如美、日、德等国政府,“如果要追求一套有利于防止全球贫穷的世界秩序,就注定了无法以本国人民利益为先”[49],这是目前任何一个民族国家都做不到的。现在的全球化和反全球化运动不管有多少种观点,不管他/她来自什么国家,但都围绕着一个核心:如何超越国界或者保住国界,如何在全球化过程中保住本国、本集团、本人的利益。欧盟轮值主席、比利时首相Guy Verhofstdat 曾对反全球化建言:需要建立“有道德的全球化”(ethical globalization)。“我们已生活在一个强大的全球市场里,我们需要同样强有力的全球政治机构”,他建议现有的8国集团应被能充分体现南方声音的新8国集团所取代,新8国集团可由欧盟、非洲联盟、南部共同市场(Mercosur)、东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现有的区域集团组成,使各大洲都能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对话,它将不再为富裕的大国所操纵。斯蒂格利茨向主流的经济学家和国际经济政策的制定者发出了伦理挑战,提出了“更加人性化的全球化”,指出了他们置国际金融资本利益于贫穷国家之上的错误行径,呼吁经济学和经济政策向人性回归。他认为全球化的管理方式,包括国际贸易协定和在全球化过程中被强加到发展中国家身上的诸多政策,需要进行根本性的反思和重建,改革全球化治理体系是减少反全球化的首要任务。[50]
    现代民族国家的的性质决定了世界主义[51]性质的全球政府难以存在。民族国家的性质决定了它首先只顾本民族、本国家的利益,而很少顾及他国或其他民族的利益。其实,各个主权国家参与国际贸易,都是为了在同数量的贸易之下,获取尽可能多的贸易利益,或者是用尽量少的贸易,获取同样多的贸易利益。不论是国际上有关贸易的双边和多边协议,还是各个主权国家在对外贸易方面作出的安排,所直接涉及的都是贸易利益的分配和再分配,这些协议和安排的产生和形成都是讨价还价和利益博弈的结果,各种保护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措施,不过是有关各方参与贸易利益分配的手段而已。这就是各个国家都在一面讲自由贸易,一面实行保护贸易的原因。现实的国际贸易既不是纯粹的自由贸易,也不是完全的绝对保护(即闭关锁国),而是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在不同情况下和不同程度上的结合或均衡。无论是自由还是保护,都是为本国国家利益。又有哪一个民族国家愿意拿出更多利益,主动为他国谋福利呢?
    但是,市场经济又离不开社会保障。自从19世纪80年代社会保障制度开始制度化以来,各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如上世纪80年代初,各资本主义国家社会福利方面的公共支出占其GDP的20.7%,即便是落后的美国也达16%。同时,经济全球化是资本的世界扩张,全球市场经济自然也呼唤全球的福利保障。但现有的国际经济体制缺乏这种制度安排。比如,即使是发达国家对外援助仅占其 GDP的0.7%的目标都难以实现,更不用说国际转移支付和国际税收等其他调节手段了。国际转移支付涉及到国际关系的实质——即国家间是永恒的利益关系,如西方政治家坦言:“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52]。有了这话,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全球治理如此难以实现,富国根本不可能在国际上承担起在本国内理所当然应承担的义务。
    以官方发展援助(ODA)为例,过去30年中发达国家ODA达到或超过其GDP0.7%的只有丹麦、挪威、荷兰、瑞典和卢森堡五国。2000年发达国家国际援助只有其GDP的0.24%,2000年为527亿美元[53],仅为其农业补贴的1/7。其中美国的ODA仅为100亿美元,不足其GDP的0.1%,但其国防开支却高达3,010亿美元[54]。而且美国的发展援助占GDP的比重从二战以来不断下降,从马歇尔计划开始时的3%降到20世纪50年代后期的不到1%,从1968年以来一直低于0.5%,20世纪90年代以来更是低于0.25%。
如果对一个国家而言,转移支付就大得多了。比如德国统一后10年间对东部的转移支付高达14000亿马克,占其GDP的3.5%以上。也就是说,国际援助只有国内转移支付的不足1/10。而且官方发展援助还不单纯是给现金,还包括低息贷款、发展咨询、技术援助等,如果国家内也把对不发达地区的其他支持措施算在内,把人员的自由流动和统一的社会保障措施等计算在内,“国”与“不国”的差距就是天壤之别了。
    因此,从贸易自由化、经济全球化角度可以推导出治理的全球化。全球治理虽是一种遥不可及的理想,但推动以国际组织代表的国际社会加强“世界政府”式的经济职能,增加国际转移支付,比如官方发展援助,强化世界保障职能,发展中国家还是可以争取到一些权利的。
    四、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舞台谈判的新战略:均衡的全球化战略
    当今世界,自由贸易及全球化如孙中山先生所言,也是“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倡,逆之者亡”。发展中国家不可能孤立自己,冒被边缘化、外围化的风险。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只有置身其中并团结起来,努力争取有利于自身利益的公正的全球化。正如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斯特恩所言:“贫穷的发展中经济体尽管可以通过融入全球经济而受益,但全球化收益却不能自动实现。国际多边框架和各经济体自身的政策、制度等都影响到单个经济体参与全球化的结果。”[55] 综合考虑全球化的各个方面,使多边框架更多体现发展中国家利益,提倡均衡的全球化战略,或者全面的全球化战略,应是发展中国家应对经济全球化的现实选择。
    均衡[56]的含义,就是在不反对以“自由化”为核心内容的全球化基础上,针对商品及各要素自由化进度不一致的特点和缺乏公正合理的全球政府及全球治理的根本缺陷,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为发展中国家提出的应对策略。发展中国家也可以像发达国家一样高呼自由化的口号,而达到为发展中国家争取正当权益的目标。既然发达国家不愿出钱建立世界财政,那么我们就呼吁移民的自由化,呼吁技术扩散和转移的自由化,呼吁为了全球自由更快建立世界财政。这是逐步缩小贫富差距、解决全球化矛盾与问题的根本出路之一。
均衡的全球化,可以包涵以下多重含义:
    1.商品贸易与要素贸易(流动)的均衡。如前所述,商品贸易自由化本身的不均衡和带来的危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要素的均衡自由化所缓解。要素的自由化更能带来全球劳动力价格的趋同,更能缓解全球两极分化的趋势。
    2.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均衡。与国内贸易不同,“国际”二字往往是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纠缠在一起,是分不开的。经济大国、强国得到经济利益多,其政治利益必大,那么我们就要求他们在政治上尽更多的国际义务。
    3.国际经济利益的均衡。国际关系中能达成妥协的必是对双方都有利的,是共同发展与繁荣,即是一个合作博弈模型,所谓的“双赢”、“共赢”或“多赢”之意,也就是发达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益平衡。
    4.权利与义务的均衡。作为弱者的发展中国家,因享受相对少的利益甚至受到损害,应承担更少的义务;相反,发达国家是国际分工体系及全球化中的主要获益者,应承担更多的国际义务。
    5.理论与现实的平衡。理论上的自由化及经济全球化已经完全被西方主流观念所主宰,经过发达国家的宣扬,已经变成了一种“常识”甚至所谓的“国际惯例”。谁要是对此提出不同意见,势必连对话权都没有。发展中国家不得不面临这样的现实,即弱势话语权、弱势地位。现实的选择只能在此“自由化”或“全球化”的框架内解决问题,而不可能反对或逃避全球化,只好选择“次优”,呼吁公正合理的全球化,呼吁更多顾及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全球化,均衡的全球化便是一种有力的战略性对策。
    因此,加强对均衡的全球化或全面的全球化的呼吁,既顺应了经济全球化的潮流,也可以努力争取避免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继续向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方向发展。
    均衡的全球化的主要内容包括:
    1.呼吁加强经济领域公正的全球治理力度
    世界主义、世界政府的所有构想,都是要弥补市场的两极分化等缺陷,在市场自由中体会公平、正义与道德性。既然全球化是市场经济的全球扩张,它必然需要社会福利保障的国际延伸,需要在全球范围内提供公共物品,增强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竞争中的竞争能力与生存能力,促进各国经济、社会和政治的相对均衡发展。除了加大国际援助力度外,主要是针对贫困与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争取建立全球治理的财政资金。如索罗斯等提出的增加特别提款权捐助的建议,增加发达国家ODA份额。发达国家福利制度的普遍经验表明,其福利的获得都是靠游行、罢工、社会民主党的游说甚至是工人的武装斗争争取来的。发展中国家需要团结起来,不断努力,为公正的国际经济新秩序而斗争。
    2.促进商品贸易的均衡自由化
    在商品贸易领域,继续在现有WTO框架内及国际经济体制条件下,推动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农产品及劳动密集型产品贸易的自由化。
    3.推动技术的自由流动
    在TRIPs有关条款中,呼吁减少对发展中国家技术转移的限制,进一步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使技术更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特别是要从全球反垄断、促进全球竞争的角度,削弱发达国家的技术垄断,如采取相应限制措施,降低跨国公司垄断产品价格,降低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重债穷国的专利转让费,缩短专利时间等等。
    4.限制资本盲目自由流动以及竞相给资本优惠条件
    针对金融市场固有的不稳定性以及金融领域始终是市场经济中经济危机的主要来源,加强对国际金融领域的全球联合监管,防止资本流动对各国特别是抵御力较弱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冲击。积极探索对资本征税、制止跨国公司垄断等重大课题的研究,增强资本市场的稳定性。联合国曾设想组建国际税务组织[57],以对资本征税,并防止资本的国际避税;也可试行智利的作法,对金融交易征收托宾税,防止资本的盲目流动。对于各发展中国家为吸引外资开展优惠条件的竞争,可以倡议在WTO或IMF框架内制订有关协定,限制各国竞相给资本优惠条件。
    5.促进人员的自由、合理流动
    在WTO框架内如服务贸易协定中,鼓励普通劳动力的移民,努力争取像第一次大规模全球化时期一样,使“非法”移民、受歧视的移民转为“合法”的移民,享受发达国家的社会福利保障。当然,要求发达国家放开人员流动限制相当困难,但发展中国家至少可以用它作为一种武器,在发达国家宣扬自己的自由观时,也宣扬我们的劳动力自由化。与此同时,对于发展中国家人才流失或人才的逆向流动,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人才的过快流失[58]并采取有关鼓励措施,吸引人才反哺回流。
综上所述,商品及各种要素国际流动的不平衡,使贸易自由化的理想后果——要素价格均等化难以实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收入差距巨大;经济全球化加剧了市场经济的全球扩张,但全球性政府架构却没有同步扩展,全球性公共产品明显缺乏,“全球宏观稳定”及“全球社会公正”得不到保障。这些缺陷需要由要素均衡流动和全球治理来弥补。
    (五)简要结论
    1.推进贸易自由和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之一是“要素自由流动”。WTO不仅是推动自由贸易的组织,更是讨价还价的组织,它的存在本身就是自由与保护的混合体。自由贸易理论的美妙推论——要素价格均等化在现实中难以实现,因为现实社会中的商品与要素自由度很不均衡:能自由流动的是对发达国家有利的商品流动及资本流动;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普通劳动力和技术自由流动却受到种种限制。在全球化加速过程中,一般人员流动的极不自由和人才流动的自由化,以及技术扩散的极不自由,进一步加剧了国际间的两极分化。由于两极分化加剧而又缺乏有效的国际治理,弥补缺陷的重要手段只能是推动要素流动的均衡自由化,让发展中国家人民更多分享到人类文明成果。
    2.推进贸易自由和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之二是“公正的全球治理”。他从市场经济的两极分化、缺乏补偿机制、非道德性等缺陷入手,推导出国际治理、弥补全球市场失灵的必要性。但是现代民族国家的性质决定了世界主义性质的全球政府难以存在,国际经济组织又无法建立全球再分配机制和全球社会保障体系。所以,从贸易自由化、经济全球化角度可以推导出治理的全球化。全球治理虽是一种遥不可及的理想,但推动以国际组织代表的国际社会加强“世界政府”式的经济职能,增加国际转移支付,比如官方发展援助,强化世界保障职能,发展中国家还是可以争取到一些权利的。
    3.“均衡的全球化战略”可以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舞台谈判的新战略。面对经济全球化的世界潮流,发展中国家不可能孤立自己,冒被边缘化、外围化的风险,而是只有置身其中并团结起来,努力争取公正的全球化。既然发达国家不愿出钱建立世界财政,那么我们就呼吁移民的自由化,呼吁技术扩散和转移的自由化,呼吁为了全球自由更快建立世界财政,因为这是逐步缩小贫富差距、解决全球化矛盾的根本出路之一。
    总之,全球化的本质是市场经济的全球扩张,但在不公正的国际经济秩序下,缺乏弥补全球市场失灵的国际架构,而且存在不同商品贸易的自由度极不均衡、不同要素流动的自由度极不均衡,这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经济自身的弊端——两极分化。因此,提倡均衡的全球化战略,推动发达国家获取利益与应负责任的均衡、商品贸易自由与要素流动自由的均衡,不失为发展中国家的一种现实选择。虽然移民自由、技术流动自由、世界财政等‘药方’具有乌托邦色彩,但它至少表明了完善全球市场经济的方向。


[①]约翰·格雷的例子比较典型,他开始是一个自由主义者,开始时推崇哈耶克的思想;哈耶克辞世不久即全面向左转,批评全球自由市场体制,这方面的代表作有《伪黎明:全球资本主义的幻象》,指出持“华盛顿共识”的新自由主义者没有接受、或者说没有充分认识到当代资本主义的多样性,他们利用手中掌握的国际经济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开发署等,把自由放任主义向全球推行,形成单一的全球资本主义,即全球自由放任主义。他们把美国资本主义制度的实践看作是普适和标准的资本主义,而不尊重资本主义的多样性和多元性,“跨国组织为了使每一种经济体制都穿上按照美国资本主义制度的个别实践缝制得到紧身衣,强迫各国都采取不适合它们历史和文化的经济政策。”他们禁止各国政府保护社会凝聚力,禁止它们保护由自己发展起来的特定类型的资本主义,把寻求保护独特文化和生活的政策污蔑为贸易保护主义。约翰·格雷还认为,美国是通过寻求把个别的经济文明强加给全世界来支持华盛顿共识的,但风险是把原来易于处理的差别转变成为难以对付的冲突。因此,华盛顿共识也是一个绝对不能实现的乌托邦。参见[英]约翰·格雷:《伪黎明:全球资本主义的幻象》,张敦敏译,243245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②][美]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全球化及其不满》(前言)。
[③]梅新育:《评美国2003年各国贸易评估报告》,载《国际商报》,2003-05-19。
[④]尼古拉斯·拉迪:《态度决定一切》,载《国际商报》,2003-06。
[⑤][美]乔治·索罗斯:《论全球化》,39页。
[⑥][美]彼得·林德特:《国际经济学》,93页。
[⑦][美]乔治·索罗斯:《论全球化》,3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3。
[⑧][美]乔治·索罗斯:《论全球化》,5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⑨][美]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全球化及其不满》(2002),夏业良译,80-81页,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⑩]参见《移民事关全球化》,《环球财经》杂志驻瑞士特约记者刘克朦对国际移民组织总干事麦金利的采访, http://finance.sina.com.cn,2004—06—29。
[11][美]乔治·索罗斯:《论全球化》,4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12]张若思:《WTO新一轮谈判中的人员跨界流动》,载《国际贸易》,2002(6)。
[13]墨西哥《每日报》,2004-9-26。
[14]金立群,[英]尼古拉斯·斯特恩编著:《经济发展:理论与实践》,76页。
[15]丘立本(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经济全球化与中国人口的国际迁移》,http://www.hslmw.com,2001-12-28。文章说,从“地理大发现”到18世纪末,有200多万以上的欧洲人移居到新大陆。17世纪初到19世纪中叶,贩卖到美洲的黑奴不少于1,600万。从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中叶,欧洲又有6,000万移民涌向南北美洲、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南非等地,印度约有3,000万人出外谋生;日本约有100万人迁至美国和中国的台湾和东北;在俄国境内还有700万人从欧洲部分迁至亚洲部分;欧洲内部也有200万以上人口在流动。在这100年间,世界人口的迁移总计约在1亿人以上,形成了世界移民史上的新的移民高潮。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半个世纪,世界各国间的移民人数远较战前多,兴起了更大移民潮,据国际移民组织的统计,90年代中期,世界移民人数已达1.4亿。中国移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仅占世界移民总数的10%左右。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几乎降至微不足道的地步。
[16] [美]托马斯·A·普格尔,彼得·H·林德特:《国际经济学(第十一版)》,7页,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17]引自国际劳工组织第92届国际劳工大会(日内瓦)上劳工组织移民项目负责人阿贝拉的讲话,2004-06-04。
[18] 引自新浪网,《美墨边境要建“隔离墙”》,2006—10—28。www.sina.com.cn
[19]《所得分配两极化:全球劳动者关注的五大问题》,载《北京青年报》,2003-05-03。
[20]引自国际劳工组织第92届国际劳工大会报告(日内瓦),2004-06-04。
[21]巴曙松:《新经济》,47页,2001(2)。
[22] 林德特在总结经济学家们的实证研究时说,自由移民使移民相关国的工资水平更加均等化。参见[美]托马斯·A·普格尔,彼得·H·林德特:《国际经济学(第十一版)》,444页,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3]尼古拉斯·斯特恩:《经济发展:理论与实践》,金立群编著,76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原作者是Lindert and Williamson。2001b, pp16-17)
[24]引自Williamson,O’Rourke 的计算,转引自《世界经济与中国2000-2001》,205页,人民出版社,2002。
[25]金立群,[英]尼古拉斯·斯特恩编著:《经济发展:理论与实践》,102页,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26]世界银行的统计数字显示,移民劳工的侨汇构成发展中国家外汇收入的第二大来源,每年汇回原籍国的资金达800亿美元,比居斯穆的估计数略低。
[27]参见联合国网站上登载的《世界银行报告说移民有助于减少贫困》一文。
http://www.un.org/chinese/News/fullstorynews.asp?newsID=4702
[28]国家经贸委综合司编:《专家谈走新型工业化道路》,134页,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29]世界银行:《2002年全球经济展望与发展中国家:让贸易服务于世界贫困人口》,2001-10-31。
[30]《斯蒂格利茨批评新自由主义的结构调整》,士柏咨询网,http://www.pen123.net,2002-01-04。
[31][美]小约瑟夫·奈:《依赖的巨人》,载美国《外交》,2002(2)。
[32]万卫国:《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及其对我国企业的影响》,载《企业管理》,2002(2)。
[33]李长久:《南北对话与贫富差距》,载《经济参考报》,2003-06-11。
[34]美国国民经济研究局(NBER),2001。
[35]载《人民日报》,知识产权专版,2003-05-22。
[36][美]乔治·索罗斯:《论全球化》,14 页。
[37][美]乔治·索罗斯:《论全球化》,139页。
[38][美]乔治·索罗斯:《论全球化》,135页。原文为,“(华盛顿共识)造成了一个非常不平等的竞争场所。想要公平的竞争场所是乌托邦,它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39]金立群,[英]尼古拉斯·斯特恩编著:《经济发展:理论与实践》,99页。
[40]载2005年9月17日的德国《明镜》周刊,转引自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05-10/17/content_3624713.htm
[41][美]保罗·萨缪尔森:《全球化其实是把“双刃剑”》,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转引自《华尔街电讯》WSwire.COM,2004-09-17。他在该文中的主要观点是,质疑了大多数经济学家的一个假设:美国在各种贸易战中得到的好处大得足以弥补它将受到的损失;他测算,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到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美国和复兴后的欧洲以及太平洋地区的贸易大幅增长,普通美国人生活水平提高中的30%要归功于此,但是未来30年间,美国从贸易、外包、投资以及全球化的其它方面不会得到太多益处;在一种情况下,少数美国人将获得收益,但是更多的人的生活水平将会降低,美国将会遭受净损失;一般化信条认为,任何能够扩大全球化的东西对每个人都是有益的。那种看法是不正确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大多数努力也会给自己造成伤害,尽管如此,全球化步伐的放缓却将是让人感到“更为宽慰”的。
[42]裘元伦:《中国的影响力取决于什么》,载《世界知识》,2002(16)。
[43][美]乔治·索罗斯:《论全球化》,18页。
[44][美]乔治·索罗斯:《论全球化》,20页。
[45]载《经济日报》,2003-06-5。据世界银行对48个国家2600多个高层人士的调查,普遍认为减贫是实现和平的关键,其中发达国家比例达70%,中东与北非达79%,南亚达87%,撒哈拉以南非洲达91%。
[46][美]乔治·索罗斯:《论全球化》,149页。
[47][美]乔治·索罗斯:《论全球化》,41页。
[48][美]乔治·索罗斯:《论全球化》,15页。
[49]博格:《一国经济正义与全球经济正义》,载《读书》,4页,2002(1)。
[50]参见[美]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全球化及其不满》(前言)。
[51]关于对世界主义的有关看法,可参阅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的英译者序和第11章“国家经济学和世界主义经济学”。
[52][美]乔治·索罗斯:《论全球化》,20页。这句话本来是19世纪帕麦斯顿子爵谈英国外交政策时所言,后人常误为丘吉尔的话。
[53][美]乔治·索罗斯:《论全球化》,37页。
[54]数据来自美国预算与管理局(OMB)2000财政年度的报告。
[55]金立群,[英]尼古拉斯·斯特恩编著:《经济发展:理论与实践》,99页。
[56]“均衡”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一个核心概念,它是建立在一系列假定之上的理想结果。
[57]在2002年3月的墨西哥举行的发展筹资峰会上,以墨西哥前总统恩内斯托·塞迪略为主席的小组提出了成立国际税务组织(International Tax Organization)的建议。
[58] 林德特等认为,移民输出国有理由对移民征收人才流失税。参见[美]托马斯·A·普格尔,彼得·H·林德特:《国际经济学(第十一版)》,452页,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