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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需求定律?
作者:张建平    发布:2009-09-16    阅读:29145次   

    经济学人可曾懂得过什么是存量与流量?从来没有!弗里德曼在其《价格理论》当中说过这样一段话,【在实践中,流量问题与存量问题是交织在一起的。例如,为使这两个问题完全分离,我们必须将消费者购买面包及其它食品视为存量问题,而不是流量问题】。这段话充分说明,经济学人对于变量逻辑方面的知识大都是七窍通了六窍。弗里德曼还大谈所谓的“存量的供给曲线”与“流量的供给曲线”之类,王牌老师如是,死记硬背的学生自然也如此。

存量当然可以(而且实际上也常常是)和流量“交织在一起”:由一个存量所代表的“流”的变化速度在时间段上的定积分就是一个流量。对一个变量测度方法的定义,即确定了这个变量的性质,这种性质不可能像弗里德曼那样主观随意地加以改变,时而是存量,时而是流量,除非你改变对其测度的定义,但那已经是另一个变量了。弗里德曼居然还要“从流量方面来表示存量的价格”(弗里德曼《价格理论》,第十七章),实在贻笑大方。

不过,在弗里德曼的《价格理论》当中,我们可以明确地看到把价格变量的性质确定为“存量”,并且有讨论价格P的变化速度dP/dt问题,这也非常难得了。本人当年正是从价格的变化速度(dp/dt)这种念头才顿悟变量逻辑的全部内涵的。

 

经济学的需求量概念可谓一塌糊涂,但是就是有高人声称自己可以清楚地理解这个概念,并创造出一大套理论来论证。

弗里德曼在其《价格理论》第一章“需求理论”之“需求的概念”当中说道:

【在需求理论上一个基本的区分是,区分在需求表意义上的需求和在需求量意义上的需求。混淆这两种意义的需求是有害的,举例说:(1)“价格上升因而需求减少”。(2)“需求增加因而价格上升”。这两句话分开看是清楚的,如果认为需求一词在两句话中具有相同的意思,则这两种说法显然是矛盾的。当然,实际并不是如此,在(1)中需求指的是“需求量”,在(2)中需求指的是“需求表”。在下面的论述中,需求一词将仅用于指称需求表;需求量将用于指称某种特定的数量。】

弗里德曼上述“矛盾”,其实是由于颠倒因果关系造成的一个错误,但是这位世界级经济学家却认识不到这一点,反而想方设法要找到合理的解释,这就正应了汉语成语所说的“强词夺理”与“狡辩”。

在任何一门自然科学当中,我们都找不到经济学的这种荒唐的表述方法。物理学家说“电阻”变化的时候,不会把它同“电阻值”或“电阻量”的变化有所区分;考虑“压力”的变化时候,也不会将之与“压力大小”和“压力值”的变化区分开来。但是经济学竟然让人一头雾水地说“需求”不是“需求量”。

当代主流经济学似乎把数学的应用推向了一个非常高的程度,但是,你随便找到一本大师级的经济学教材就可以看到,对于点在线上的移动以及点在线与线之间的移动这种随便一个学过解析几何的人来说再清晰明了简单不过的事情,总是谆谆教导诲人不倦的解释着。与其说是将就经济学学生的数学水平,不如说是利用经济学学生的数学水平,用貌似高深实则是故弄玄虚来掩饰根本性的错误。

 

数学家怎么描述两个变量xy之间的关系y=y(x)?有三种方法:解析法、图表法和几何曲线法。这三种方法是等价的,可以任意选择一种,只要便于表达就行了。数学家永远不会说xy在曲线中和在图表中或方程式当中的含义是不同的。那只是不同的语言方式,并不表示有任何涵义区别。

y=ax+ba为正数,yx成正相关的直线关系,则就意味着xy也是正相关的直线关系,例如变换方程即得:x=y/a-b/a,令c=1/ad=-b/a,就是x=cy+d

也就是说,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时候,方程式两边的变量可以任意移项。如果“yx的增加而增加”是成立的,则意味着一定是“xy的增加而增加”也是成立的。

在高等数学里,yx的增加而增加的数学表述是dy/dx>0,也就是dydx同号,同为正,或者同为负。则dx/dy一定也是大于零的。当然,同增只是特例,更一般地说,“函数的导数与其反函数的导数同号”,这是一条基本的数学法则。

因此,绝对不可能出现“y(需求)随x(价格)的上升减少”同时“x(价格)随y(需求)的增加而增加”这种情况。在几何上,任何一个x-y坐标系,你可以随意颠倒来看(本来那个变量做横轴都是人为选择的),都不会影响分析与结论。但是,经济学却出了个特例:当把需求量放在横坐标上的时候,得到需求量增加价格下降这种符合数学但未必经济学的结果。

当今经济学界不乏从理工科转行而来的重量级人物,这些人应该是熟知数学基本知识的。一个从数学转向经济学的教授,会不会在重新讲授数学时这样说:函数的导数与反函数的导数可以同号也可以不同号,因为变量在函数当中和反函数当中的意义是不同的。

 

当然,需求定律的错误不在数学上这一点,根子上的错误有两点,第一,作为流量的“需求量Q”和作为存量的“价格P”之间根本就没有可能形成一对一的关系;第二,价格永远都是需求(速度,存量))变化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基于第一点原因,你不可能在任何地方找到来自现实数据的需求表,所有需求表当中的数据都是虚构的。有人面对“为何没有源于实际的需求表”这个质问,回答是“统计成本太高”。但是,一个论题的证明与反证具有相同的作用,我们可以看到,吉芬爵士到乡下走一遭,就发现了需求定律的特例——大名鼎鼎的“吉芬现象”;我们也看到,不少西方经济学家编著的教材当中,都有关于某些商品的“需求弹性”的翔实数据,连弹性都计算出来了,怎么不用计算弹性的基本数据直接列出来当作需求表?

在实证研究领域,任何一个变量都必须事先给予定义,定义的重要意义在于给出这个变量的观察统计方法,以便可以进行实证地研究。但是,经济学家在这方面也是别出心裁,大师们宁愿不厌其烦地解释未加定义的需求概念,却没有一个人愿意认真地去定义“价格”、“需求量”这些基本的概念,以至于经济学的学生们不断地、长以世纪计地在这方面发生着争论。

关于第二点错误。记得当年读斯蒂格利茨《经济学》的时候,看到大师说“本章(第四章)将描述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价格是如何被决定的”,感到欣喜万分——因为以往看到的经济学都是在讲价格如何决定需求的,现在总算看到有人说价格是“被决定”的了!但是,令人失望的是,紧接着看到的都是厂商居民是如何根据价格信号决定自己的需求的,完全看不到半点价格“被决定”的影子了。至于那个决定人们需求的价格是如何产生的,你永远都找不到答案了。

 

涉猎经济学这么多年,经典级的教科书一本都没有认认真真通读过,而且大多都是终止于“需求理论”章节,到此为止,不忍卒读。所以,看到有些朋友声称自己真正地、顺利地理解了供求定律,真是羡慕有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