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 三农问题
打造新型农业创造条件让更多农民拥有财产并获得财产性收入
作者:吴汉中    发布:2011-10-08    阅读:29607次   

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4——聚焦民生》显示,目前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比为3.23:1,成为世界上城乡收入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

早在2005年,国际劳工组织的数据显示,绝大多数国家的城乡人均收入比都小于1.6,只有三个国家超过了2,中国名列其中。而美、英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城乡收入差距一般是在1.5左右。

多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问题的。年年谈“三农”,只能说“三农”问题年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让我们回顾一下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 ,探索建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着眼于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加快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努力形成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新格局。健全城乡统一的生产要素市场,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向农业和农村流动,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互动互促。切实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完善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能设置,逐步实现城乡社会统筹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且还明确指出“ 进一步明确农民家庭财产的法律地位,保障农民对集体财产的收益权,创造条件让更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创造条件让更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这句话关键词是“创造条件”

    农民问题、农业问题、农村问题(简称“三农”问题)是涉农领域的老问题。从立体角度、演化角度、创新角度、市场角度研究“三农”问题,“三农”问题还属于传统视野中的老观念。大量的涉农创新问题都难以概括到“三农”问题中来。例如,农村土地问题(简称农地),涉农科技信息化问题((简称农科信),涉农金融问题(简称农金)。这些带有新型经济色彩的涉农问题可以归结为新生涉农问题,或者叫“新三农”问题。本文试图通过打造新型农业,创造条件让更多农民拥有财产并获得财产性收入来彻底解决“三农”问题。

    现在每当提到"三农问题”和“增加农民财产收入”我们有些专家学者就拿出“土地私有化”说事,好像只有“土地私有化”才能使农民致富,但是城市工人比农村农民富裕可他们并没有一分土地,从世界角度看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是“土地私有化”但他们却很贫穷。所以农民富裕不富裕和“土地私有化”没有直接关系。如何在现有政策和法律法规框架内研究让农民富裕起来,并创造条件让更多农民拥有财产并获得财产性收入就显得异常重要。

     那么什么是,“财产性收入”,按照国家统计局专家的解释,“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增值房屋收益等。十七大召开到现在已有将近四年时间,分析一下这四年时间城市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对研究农村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会很有意义。
   1)按照各种分析城市居民家庭银行存款,百分之二十居民家庭拥有百分之八十银行存款,百分之八十居民家庭拥有百分之二十存款,所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对大多数居民家庭增加“财产性收入”并没有实质性影响。
       2)有价证券,我这里仅仅指投资股票市场四年来对大多数居民家庭来讲是负收入,其他证券收入应该与第一条同理。以上两条是动产.
    3)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土地等)对大多数居民家庭他们并不具有这些财产,所以也就不会有收入。
    4)财产增值收益、(房屋、土地、收藏品)对土地、收藏品大多数居民家庭并具有所以不存在增值收益。
    5)房屋作为不动产大多数家庭基本上都有一套属于自己房产,获得渠道有两条,一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房屋改革城市居民基本上花很少一点钱买下了属于单位和国家而个人居住房屋。二是本世纪初以来银行发放房屋按揭贷款居民家庭只需要支付很少首付款就可以获得属于自己房屋。十年来不管是什么渠道获得房屋都有了非常大增值,但是要想获得增值收益还得把居住房屋卖掉才能实现。对大多数居民家庭来讲他是不会卖得,所以房屋增值收益对大多数居民家庭没有意义。

    6)在美国,财产性收入已经成为居民家庭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达到40%,相比之下,我们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占比只有3%左右,且集中在少数富裕阶层手中近几年我国财产性收入的总额尽管处于快速增长期,但是增长比例却有所下降。以至于国家统计局从2008年后就不再公布这一数字。

    通过研究城市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我们应该发现实际上大多数城市家庭没有“财产性收入",但不管怎么说他还有一套看上去增值的住房,家中一旦发生需要用钱问题,他可以将房屋变现,去买一套相对较小房屋或租房来解决居住问题,并实现增值收益。下面我们再来看看广大的农村居民家庭,他们以上五条都不具备根本就谈不上什么“财产性收入",也就是说他们没有财产。
    所以说农村家庭财产性收入不是低,是没有家庭财产性收入。它已成为农村家庭进一步增收的瓶颈。
   这就需要 我们给农民"创造条件" 

    通过30多年实践证明传统农业无法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无法使农民富裕起来,无法使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

我们必须找到新的办法使农民富裕起来,使农民拥有财产并获得财产性收入。几十年来世界各国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研究出各种新型农业使传统农业发生了天翻地覆变化,我们把这种农业称之为新型农业。

    新型农业包括、设施农业、休闲农业、立体农业、住宅农业、无光农业、航天农业、无土农业、特色农业、包装农业、彩色农业、知识农业、精准农业、旅游(观光)农业、外向型农业等。等等。

    为了使新生农业得到较快发展应该从以下几点入手。

    1)按照农民人口人均0.2亩大力建设发展新型农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况,发展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养生农业、住宅农业、特色农业等等新型农业,如在城市远、近郊区大力发展住宅农业(一楼居住二楼发展无土农业地下室发展无光农业,生产绿色有机果蔬产品)

2)土地使用非耕用地,根据不同情况1.国家所有由权土地由国家无偿划拨给农民70年使用期。2集体所有权土地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一是由国家无偿征用,再由国家无偿划拨给农民70年使用期。二是集体所有权土地直接让农民使用,可以是70年,可以是长久使用。70年使用期到期后比照城市住宅用地执行,集体所有权土地也可以 比照国家所有由权执行,以上两条都不存在法律障碍。

3)为了便于开发0.2亩土地使用权不以实物划拨,以土地使用权证方式发放给农民个人,权证可以交易,持有权证才能够购买新型农业设施。

4)让农民也享受一次类似上世纪末城市居民所享受房改一样的土改。

5)可以上市交易为了避免过度投机应制订可行的办法。

6)交易主要分两大块,一是土地使用权,二是新型农业设施,还可以包括设施农业基地股权。大的好的设施农业公司上全国性交易所挂牌交易,大部分交易应在区、县。

7大力发展农业设施交易中介服务机构等。

8) 土地使用权证三大功能

     1,投资入股

     2,购买新型农业设施

     3,变现

9)对购买新型农业设施金融机构提供长期按揭贷款,国家对贫困农民提供财政补贴。

10)有关部门应该研究新型农业与新“三农”关系。

最终目的是让农民有财产。为了不占用耕地和有力推动新型农业建设提出以下几个相结合:

一、新型农业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二、新型农业建设与城市、城镇建设相结合;

三、新型农业建设与创业、就业、再就业,特别是失地农民再就业相结合;

四、新型农业建设也与物流网建设相结合;

五、新型农业建设与农村土地流转相结合;

六、新型农业建设与农田水利建设相结合;

七、新型农业建设与交通网络建设相结合;

八、新型农业建设与科技培训相结合;

九、新型农业建设与产业投资相结合;

十、新型农业建设与循环经济建设相结合;

通过这样的相结合用10—20年的时间,将新型农业产业打造成我国的支柱产业,它将彻底改变农民没有财产和财产性收入这一问题,而且还能大大提高经营性、工资性收入。
    如果新型农业发展的好政策跟得上十到二十年后,将会有很多优良耕地退出种植经济作物改种植粮食作物。对保障粮食和国家建设用地会起到积极作用。

按照全国具有农村户籍人口7亿计算,共计1.4亿亩土地用于建设新型农业,每亩新型农业平均投资15万元,共计引导资金21万亿元。投入到新型农业中来。

通过大力发展新型农业能够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根本性转变:促进农产品供给由注重数量增长向总量平衡、结构优化和质量安全并重转变;促进农业发展由主要依靠资源消耗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促进农业生产条件由主要“靠天吃饭”向提高物质技术装备水平转变;促进农业劳动者由传统农民向新型农民转变;促进农业经营方式由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向提高组织化程度转变。他不仅仅使农民有了财产有了增值基础还能大大增加农民生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这对彻底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有着决定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