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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按照所有制对企业分类
作者:刘世锦    发布:2019-03-27    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阅读:10739次   

如何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首先,我们以后不要按照所有制性质对企业分类,把企业所有制的帽子摘下来,这个标签不要再贴了。对企业分类可以分成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者是某个行业的企业。

现代公司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有一个原则是两权分离——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现代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与给它投资的所有者是完全可以分开的,不一定非得把投资者加到公司前面来,它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和地位,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特别强调这一点。

从实际情况来看,我们为什么一直把企业和所有制挂在一起,分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把所有制和企业挂在一起是市场经济发展水平低的表现,市场经济刚开始发展的时候,谁投资就是谁的企业。当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会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是交叉的。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中,混合所有制是常态,不混合可能是个别的情况。

从现实情况看,要准确界定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也是比较困难的。企业产权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例如央企中有很多上市了,既有境内上市,也有海外上市的,很多外国的投资者都持有它的股份,国内大量老百姓也是投资者,它还是央企、国企吗?严格意义上已经是一个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叫完全国企不准确。民营企业也有这种情况,有些是国资直接持有股权,有些穿透背后是国资。一个企业只有一个所有者的情况很少,不同的所有者进来,持股结构非常复杂,很难准确区分一个企业的所有制状态。

为什么要把企业的所有制的帽子卸下来,要把所有权跟经营权分开?我国的国有制企业,具体操作是政府作为所有者进入企业,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政府既是宏观调控者、市场秩序维护者,又是所有者。几种身份由同一个角色承担,很有可能把多种职能混淆,造成“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情况。竞争中立就是制约国家作为所有者享受的超出一般所有者的特殊权力。我们能不能往前走一步,既是理论要求,也是现实要求,把企业所有制的帽子摘下来,更加符合实际。

我们一直鼓励国有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对民营企业也有类似的说法。能不能改改这句话,政府最多支持企业做优做强,不要鼓励企业做大。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如果某个企业过大,很容易产生垄断。政府鼓励企业做大,对公平竞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行业类型不同,企业的最优规模也不同。在相当多的行业,由于特定的技术和市场特点,企业可以做得很好,但规模不大。比如,德国的许多“隐形冠军”,企业规模不大,但产品在细分行业中市场占有率很高,有其核心竞争力,可以稳定盈利。政府鼓励做优做强,适合做大的企业自然就做大了。我们不反对做大,但做大的理由和基础是做优做强。相反,如果政府特别强调做大,不论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容易出现问题。目前中国企业的负债率比较高,就是由于相当一部分企业通过借债来做大,其实很“虚弱”。

另一方面,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特别是管理产业的方式,应该有一个根本性的改变。我们的政府机构过去长时间习惯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发展起来后很不适应,遇到一个产业政策,顺势就拿过来了。如果把产业政策搞成不同程度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所谓产业规划,总想“手里有一把米”,还是 “下指标、戴帽子、挂牌子、给票子”的模式,对产业发展到底起了什么作用,确实需要反思。过去出现的一哄而上、产能过剩,由寻租引起的腐败,都与这种政府管理产业的方法有关。

下一步改成什么样子?如果有些部门还要管产业的话,应当主要做好这么几件事情。最重要的是建设和维护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其次,可以培育一些竞争要素,例如高水平的劳动力、技术等。还有,政府部门可以发布信息,也可以做研究、做评估,提出一些长期发展的展望。有些政府部门可能在某些方面知道的多一些,向企业和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应当成为一项重要职能。最后,如果政府部门还要进行一定的管制,也应该是社会性管制,也就是管能耗、环保、安全和必要的技术标准,企业的技术路线、产品的选择不用管。比如有的政协委员就提出,他们对煤的清洁利用技术已经可以做到比天然气发电排放量更低,成本也更低,但政府部门要求燃煤发电转为天然气发电。其实,政府要管的是环保是否达标,能耗是否达标,至于企业到底是用煤、用气,还是用核电或者光伏,应该由企业自身做出选择。

(本文系作者3月8日在新京报举办的两会经济策沙龙之“问道民营经济”活动中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