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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格局下中国全面促进消费——特征、潜力与扩大路径
作者:谢宜泽 胡鞍钢    发布:2022-05-16    阅读:2751次   


谢宜泽 胡鞍钢 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 2022-05-13 17:03



Abstract

摘 要

全面促进消费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中之重。改革开放之后,中国消费需求大致呈现三个阶段的变化。近十年来,消费率开始缓慢上升,消费需求重新成为驱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但理论和经验分析表明,当前中国实际消费率仍明显低于潜在消费率,至少可提高10个百分点,居民消费率可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面对中国居民消费率偏低、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居民消费水平偏低、城镇和东部地区居民消费倾向偏低的突出短板,“十四五”时期应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争取实现从7.5亿生产者、1.46亿市场主体福利最大化转向14亿消费者、5亿家庭户福利最大化的目标,以消费带动生产;优化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扩大住户部门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比重,进一步增强全体人民的消费能力;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缩小城乡和地区间的收入差距,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提升供需匹配度,构建高质量供给体系。



文丨谢宜泽 胡鞍钢 

谢宜泽: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胡鞍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研究院首席专家,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载 | 《学术界》 总第 285 期,2022(02)



一、全面促进消费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中之重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五中全会会议公报提出: “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1〕其中,扩大内需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基点。积极扩大内需实质上包含了积极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内容,而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主要是扩大14 亿居民的消费需求,这是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最大潜力之所在,因此全面促进消费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中之重。

我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最终消费国。世界银行数据显示,按汇率法( 现价美元) 计算,2019年中国最终消费达到8 万亿美元,占世界总量比重约为12.6%; 按购买力平价法( 2017 年国际元) 计算,2019 年中国居民最终消费达到8.9 万亿国际元,占世界总量比重约为12.7%,但二者都分别低于中国GDP( 按购买力平价法计算,2017 年国际元) 占世界总量比重4.8 和4.7 个百分点。〔2〕此外,2019 年中国居民消费占GDP 比重约为39.2%,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7.4 个百分点,仅相当于美国的58.2%。〔3〕以上表明: 一方面,我国消费尤其是居民消费比重长期偏低的局面至今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 另一方面,我国在扩大消费特别是居民消费方面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考虑到全国总人口已经超过14 亿、城乡家庭户近5 亿户、〔4〕人均GDP 超过1万美元( 按汇率法计算) 、拥有世界最大规模中等收入群体等基础因素,〔5〕中国无疑最有可能成长为全球最大的和最有潜力的消费市场,这对满足全体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有重要的意义。

基于此,本文围绕全面促进消费这一主题进行探讨,剩余内容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第二和第三部分,运用支出法GDP 核算数据,分别从总体和结构两个方面剖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消费需求的基本特征; 第四部分,从理论和经验两个层面探究中国消费需求的发展潜力; 第五部分,从政策导向以及分配、需求和供给三个角度提出全面促进消费的发展路径和政策建议。


二、中国消费需求的总体趋势分析

为了扩大国内消费需求,首先需要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当前中国消费需求的基本特征。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消费需求数据主要来自于支出法GDP 和住户调查。关于二者的区别,许宪春从主要用途、统计口径、资料来源等方面对二者进行了系统说明,明确指出住户调查对居民消费存在一定程度的低估,支出法GDP 是反映最终需求的准确指标。〔6〕这回应了学术界质疑官方统计数据对消费率存在低估的观点,〔7〕论证了官方统计数据的可靠性。基于以上理由,本文运用1978 年至今的支出法GDP 数据对中国消费需求的总体趋势进行分析。


( 一) 中国消费率的演进历程

根据支出法GDP 的核算方法,国内生产总值由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者构成。通过计算最终消费支出和资本形成总额与GDP 之比,可以分别构造消费率和投资率两大指标,用以反映最终产品在消费和积累之间的分配比例关系,以及消费和积累对于当期GDP 的贡献程度。〔8〕

改革开放至今,中国消费率和投资率的演变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见图1) 。第一阶段为1978—2000 年,消费率基本高于或接近60%,投资率在35% 上下波动,属于消费率和投资率相对稳定的阶段。第二阶段为2000—2010年,消费率从63.9%迅速下降至49.3%,年均降幅达到1.5 个百分点,投资率则从33.7%迅速上升至47.0%,年均增幅约为1.3 个百分点,积累明显过多而消费明显不足,属于消费率急剧下降和投资率急剧上升的阶段。第三阶段为2010 年至今,消费率从低于50%逐渐爬升至55% 左右,投资率则从接近50% 回落至45% 以下,属于消费率缓慢上升和投资率缓慢回落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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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中国消费贡献率的演进历程

若从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对GDP 增长的贡献程度观察( 见下页图2) ,可以发现,从改革开放至今,消费贡献率和投资贡献率的变化大致也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9〕第一阶段为1978—2000 年,除少数年份之外,消费贡献率总体高于投资贡献率,属于以消费驱动为主的经济增长阶段。第二阶段为2000—2010 年,消费贡献率和投资贡献率此消彼长、时有交叉,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投资贡献率一度在2009 年高达85.3%,这一阶段属于消费驱动和投资驱动互补的经济增长阶段。第三阶段为2010 年至今,消费贡献率较前一阶段略有上升,维持在60% 的水平上下,相反地,投资贡献率则呈现相对明显的波浪式下降态势,经济增长重新回到以消费驱动为主的阶段,进一步地讲,不断提高消费率是今后逐步释放我国经济增长潜力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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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消费需求的结构特征分析

关于消费需求的研究,除了总量分析之外,为了揭示其内部特征,还有必要进行结构分析。通常而言,根据消费主体的不同,消费需求可以划分为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其中,根据城乡之间的不同,居民消费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城镇居民消费和农村居民消费。根据地理区位的不同,消费需求还可以按照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的地域划分进行比较。


( 一) 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

根据国民经济核算的一般原理,最终消费由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两部分构成。通过计算居民消费需求、政府消费需求与最终消费支出之比,可以构造居民消费比重和政府消费比重指标,用以反映个人消费和公共消费占最终消费的比例。在过去四十余年,从绝对数值上看,居民消费始终是消费需求的主力,除少数年份之外,其占最终消费的比重均高于70%,远高于政府消费; 但是,从发展趋势上看,居民消费比重则呈现波浪型下降态势,政府消费和居民消费在最终消费中的比例关系,已经由20 世纪80 年代的“二八开”,逐渐转变为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的“三七开”( 如图3 所示) 。由此表明,在最近十几年,政府消费比重的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居民消费比重的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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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进一步分析,以国家财政支出的视角探究政府消费结构( 如图4 所示) ,能够发现,政府消费的增长主要表现为科教文卫支出和环境保护支出的增长,〔10〕它们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已经由2007 年的37.3% 上升至2019 年的42.6%,增长了5.3 个百分点,这两项支出对居民消费具有正外部性,可以有效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相较之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则有一个比较明显的下降,〔11〕它已经由2007 年的17.1% 下降至2019 年的8.5%,减少了8.6 个百分点,这直接反映了政府行政成本的降低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推出“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全国各级部门“三公消费”的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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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城镇居民消费和农村居民消费

若将居民消费进一步分解为城镇居民消费和农村居民消费,则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之初,农村居民消费占全体居民消费的比重远高于城镇居民消费, 1978年二者分别为62.1%和37.9%;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1992 年城镇居民消费比重开始超过农村居民消费比重,并且在此后二者的差距逐步扩大,截至2018 年,城镇居民消费比重已经增长至78.2%,农村居民消费比重则下降至21.8%( 见图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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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应看到,城乡居民消费格局重大变化的背后,其实反映的是过去四十年城乡人口结构的重大变迁,即从以农村人口为主的乡村社会转向以城镇人口为主的现代社会。〔12〕因此,抛开人口基数而单纯地比较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消费占全体居民消费的比重无法有效说明问题。

基于以上考虑,关于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消费的比较,人均消费水平或许是一个更合意的指标。从图6 可以看出,1978—2019 年,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水平均呈几何级数增长,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水平由1978 年的387 元增长至2019 年的35716 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则由1978 年的138 元增长至2019 年的15023 元,如果剔除价格因素的影响,按1978 年不变价计算,二者相对于改革开放初期分别上升了12.1 和18.2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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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水平的上升幅度均非常明显,而且由于农村居民人均消费起点更低的缘故,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增长速度甚至还要略高于城镇居民,二者之间的相对差距出现不断缩小的趋势,但即便如此,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水平的绝对差距依然非常悬殊,在过去的四十余年,这一差值已经由1978年的249 元扩大至2019 年的20693 元。因此,总的来看,改革开放之后,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已经有了非常明显的提高,但相对于城镇居民和全国平均水平而言,仍具有十分广阔的提升空间,〔13〕是全面扩大居民消费的重要增长点。


( 三) 消费需求的地区差异

地区发展极不平衡、地区之间相对和绝对差距显著仍是当前中国基本国情特征之一,不同地区消费需求的层次性差异也深刻反映了中国地区发展的不平衡特征。以2017 年的消费水平为例,〔14〕当年全国平均值为22969 元,其中,东部地区除了海南和河北之外,其余省份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一半以上省份高于3 万元,上海和北京更是遥遥领先,居民消费水平高达5 万元以上,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之多,位列居民消费水平的第一梯队。然而,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15〕除了个别省份( 内蒙古) 之外,其余省份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四分之三以上的省份居民消费水平都位于1 万元~ 2 万元之间,处于第四梯队,最低的西藏( 10990 元) 则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仅为全国最高水平( 上海) 的五分之一( 见表1) 。虽然综合价格因素之后,地区间消费水平的实际差距将小于名义差距,但考虑到地区间倍数级的消费水平绝对差距,地区间消费水平不平衡仍然是不可忽视的基本事实。当然,换一种角度思考,差距也意味着潜力,差距越大,发展的空间也越大,全面促进消费就是要从差距出发,不断挖掘潜力,将其转变为实际消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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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区域消费水平类似,区域消费率也呈现出巨大的地区差异。不过,与区域消费水平“东高西低”不同的是,区域消费率呈现出“西高东低”的阶梯状特征( 参见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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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计算后可以发现,西部地区省份的平均消费率为60%,处于全国最高水平; 东北地区和中部地区次之,平均消费率分别为53.8% 和51.9%; 东部地区则处于全国最低水平,平均消费率仅为51.1%,其一半省份的消费率处于40% ~ 50%之间。令人颇感意外的是,作为消费水平最低的西藏,消费率却高达79.7%,是最低水平的吉林( 38.8%) 的两倍之多。除了地区间的巨大差异,由于省情的不同,在同一地区内,不同省份之间的消费率也大相径庭,比如,虽然同属西部地区,但西藏和陕西之间的消费率相差35.5 个百分点,同属东北地区的黑龙江和吉林相差24.9 个百分点,而同属东部地区的海南和福建则相差21.4 个百分点。


四、中国消费需求的发展潜力分析

根据前文分析,中国消费需求大致呈现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第一,改革开放之后,中国消费率以及消费需求贡献率皆呈现阶段性变化,它们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特别是在近十年,我国最终消费率开始上升,从50% 左右上升至55%左右,消费需求也重新成为驱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实现了“十三五”规划所提出的“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继续加大”的政策目标,但仍然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第二,关于消费需求结构,政府消费与居民消费占最终消费的比重已由改革开放之初的“二八开”转变为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的“三七开”,其中,政府消费的大部分直接用于公共服务支出,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等项目的支出大幅增长。〔16〕第三,在居民消费当中,过去四十余年,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均有明显提升,二者的相对差距不断缩小,但其绝对差距依然较大。第四,不同区域消费水平和消费率差别迥异,二者均表现出明显的阶梯状特征,消费水平“东高西低”,消费率则“西高东低”,这表明中西部地区有提高消费水平的巨大潜力,而东部地区则有提高消费率的现实潜力,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将消费潜力转化为实际消费能力,进而产生超大市场规模消费需求。

针对当前消费需求的基本情势,中国消费需求的发展潜力究竟还有多大? 结合相关研究,本文试图从理论和经验两个层面进行深入分析,作出新的判断。


( 一) 中国消费潜力的理论分析

根据Phelps 的黄金律法则和吴忠群的研究,任何国家在一定时期都存在一个最优消费率,它是一个国家经济动态平衡增长的保证,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消费率是否合理的依据。〔17〕既然如此,那么,中国的最优消费率应该是多少,当前中国的消费率水平合理吗? 主张结构变迁理论的发展经济学家钱纳里和赛尔昆的经典研究表明,消费率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升而下降,以1964年人均收入500 美元作为较贫穷和较富裕国家的分界线,较贫穷国家正常的私人消费率与政府消费率之和应位于79.5% ~ 86%之间,较富裕国家则应位于76.7% ~ 77.6% 之间。〔18〕钱纳里和赛尔昆较早地揭示了收入与消费二者之间的定量关系,然而,由于二者研究时段距今年代久远,当下无法有效进行参照比较。因此,毛中根等人将当期人均GDP 转换为以1964 年美元计价的人均GDP 并剔除通货膨胀因素后,发现中国已于2008 年跨越了钱氏所设立的贫富标准门槛,2000—2010 年实际居民消费率低于最优居民消费率18.3 个百分点。〔19〕基于欧氏距离协调率模型,并结合历史和国际比较,朱雅玲和张慧芳研究认为中国相对合理的消费率区间为70% ~85%。〔20〕基于1979—2007 年的数据,吴忠群等人计算得到的中国最优消费率为80.6%。〔21〕乔为国等人则指出,在当前所有制结构之下,中国合理的消费率不应低于67.6%。〔22〕赵鑫铖运用拉姆齐模型进行研究并予以参数校准,认为中国最优消费率应为63.02%。〔23〕虽然不同研究计算得出的最优消费率不尽相同,而且不少研究也指出,最优消费率不是一个静态的固定数值,而是动态的数值区间,但比较之后可以发现,无论是区间估计还是数值估计,它们基本都认为中国最优消费率应当在65% ~ 85% 之间。虽然近十年来中国实际消费率已经从50% 上升至目前的55%左右,但距离理论上的最优消费率仍有一定的差距,其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至少有10 个百分点。


( 二) 中国消费潜力的经验分析

在经验层面,本文选取美国、德国、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印度、巴西、俄罗斯等金砖国家以及韩国、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周边国家作为参照对象进行国际比较。表3 数据显示,在本文所选取的代表性国家中,主要发达国家的消费率都比较稳定,而且整体高于发展中国家。近四十年,它们几乎均保持在70%以上的水平,美国和英国更是长期维持在80%以上的高位,属于典型的消费主导型国家。从上亿人口的新兴经济体的情况来看, 2020 年印度尼西亚最终消费率为68.3%,俄罗斯为70.2%,印度为71.1%,尼日利亚为78.3%,而巴西最高,达到8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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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述代表性国家比较,在过去四十年,中国的消费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 见表3) 。以近五年的数据观察,当前中国的消费率与巴西、越南以及主要发达国家的差距大致在20 ~ 30 个百分点之间; 与俄罗斯、印度、韩国、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差距大致在10 ~ 15 个百分点之间。当然,消费率的影响因素至少包括收入水平、文化习惯、发展阶段等,比如,易行健等人指出,儒家文化圈国家比世界其他国家的居民消费率低约5.5 个百分点;〔25〕高敏雪等人认为,在工业化进程中,随着产业结构的转型,投资率不断上升,消费率相应下降,在工业化结束之后,投资率和消费率将趋于稳定。〔26〕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实际上中国消费率过低的结论也基本成立。比如,在收入水平方面,当前中国的人均GDP 与巴西、俄罗斯较为接近,〔27〕但2019 年中国的消费率却分别比两国低了30.1 和13.6 个百分点。即使与收入水平低于中国的印度尼西亚、越南、印度等国家比较,〔28〕中国与它们在消费率方面的差距也至少在10 个百分点以上。在文化习惯方面,与同属儒家文化圈的日本、韩国比较,可以发现,自20 世纪90 年代之后,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逐渐提高,日韩的消费率基本处于相对稳定并略有上升的态势,但中国却出现了一个比较明显的下降过程,2019 年中国的消费率分别比日本和韩国低20.3 和10.7 个百分点。再进一步考虑发展阶段因素,当前中国的人均GDP 大抵相当于日本20世纪80 年代初期以及韩国20 世纪90 年代中期的水平,那时日本和韩国的消费率均在65% 上下。

因此,保守估计,已处在中高收入水平的中国,实际消费率比潜在消费率至少低了约10 个百分点,这意味着中国经济实现中高速增长的最大动力源泉来自于消费需求,换言之,扩大消费特别是居民消费将对经济增长起到基础性作用。

若以居民消费率作为比较对象,可以发现( 见表4) ,与中国最终消费率一致,1980—2019年中国居民消费率也长期处于代表性国家的较低水平,而且与绝大多数代表性国家居民消费率长期相对稳定不同,中国居民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呈现阶段性下降趋势,过去近四十年降幅达到12.3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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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地,综合考虑收入水平、文化习惯、发展阶段等因素,以日本20 世纪80 年代初期和韩国20 世纪90 年代中期的水平作为参照系,当前中国实际居民消费率低于潜在居民消费率大约15个百分点。换言之,实施全面促进消费战略,重心在于全面促进居民消费。

进一步地,当前中国政府部门与居民部门的消费格局合理吗? 一个简单的做法也是将中国的情况与世界其他国家进行比较。下页表5 的数据显示,与代表性国家相比,中国居民消费占最终消费的比重表现出两个重要特征: 一是在过去四十年,尤其是最近十年,中国这一比重除了略高于以大政府而著称的法国之外,整体水平还是偏低; 二是与大多数国家相对稳定不同,中国这一比重的下降幅度也较为明显。因此,一个大体判断是,最近十几年,政府消费增长速度过快,导致政府消费占最终消费的比重偏高,相应地,居民消费占最终消费的比重偏低,政府消费和居民消费占最终消费比重重新回到“二八开”更为适宜。当然,政府消费相对规模的缩小并不代表绝对规模的减少,公共消费和私人消费不是零和博弈的替代关系,而是一种相互促进的互补关系,在经济总量增长和财政可承受的范围之内,适度增加政府公共服务消费,尤其是扩大健康卫生、养老托幼、文化旅游、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支出,提高公共服务支出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公共消费带动私人消费倍增,可以对私人消费产生“杠杆效应”和“乘数效应”,撬动居民消费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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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全面促进消费的扩大路径与政策建议

如上所述,虽然相比于21 世纪头10 年,当前中国的消费率已经有所提升,但倘若与理论上的最优消费率或世界其他人口大国比较,我国消费需求依然存在相当大的发展潜力,其中,消费率至少可以再提升10 个百分点。若以2020 年GDP 为基数,〔29〕则意味着消费需求还至少有10.2万亿元的拓展空间。既然如此,那么,如何才能在“十四五”时期进一步扩大国内消费需求、挖掘国内消费潜力以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面对我国居民消费率偏低、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居民消费水平偏低、城镇和东部地区居民消费倾向偏低的三大突出短板,从宏观层面考虑,结合未来政策导向以及分配、需求、供给三个视角,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 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生产者福利最大化向消费者福利最大化转变

华尔特·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理论认为,任何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将依次经过六个阶段,即传统社会阶段、起飞准备阶段、起飞阶段、走向成熟阶段、大众消费阶段和追求生活质量阶段。〔30〕按购买力平价法计算( 2017 年国际元) ,2020 年中国人均GDP 已经达到16316 国际元,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16178 国际元) ,〔31〕如果到2035 年翻一番,届时将达到3.2 万国际元以上,又考虑到如今中国已经建立了完整的工业体系、服务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由此可以判断,当前中国正处于从大众数量型消费阶段向全体消费者追求生活质量阶段转变的过渡期。与此同时,从以国内投资为主转向以国内消费为主、从生产者主权转向消费者主权,也是未来的基本趋势,只有这样才能更好满足14 亿中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32〕

经济增长只是手段,增进民生福祉才是发展的根本目的,扩大消费即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体现,反过来民生持续改善也可以为经济增长创造更大的有效需求,促进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发展、可持续发展。因此,为了顺应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演进,国家发展战略的思路应当逐渐从生产者福利最大化转向消费者福利最大化,推动中国由世界工厂向世界市场、由生产者主权向消费者主权转变,强化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进一步完善多渠道消费维权机制,建立消费者( 家庭) 友好型社会。如在北京、上海等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以及一批区域消费中心试点免税消费额度政策,逐步提高人均免税购物限额,扩大消费者剩余,增加消费者福利。据统计,2019 年中国消费者海外免税产品支出已经超过1800 亿元人民币,占全球免税销售额的40%,而中国免税市场仅占全球免税销售总额的8%。〔33〕发展“免税经济”,加快落实“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规划建设一批中国特色市内免税店”重大举措,〔34〕不仅可以回流国内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也可以释放国际消费者的消费潜能。


( 二) 优化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扩大住户部门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比重

需求取决于收入,而收入又取决于分配。方福前的一项研究表明,居民消费需求不足的主要原因在于国民收入分配中住户部门份额不断缩小,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份额不断扩大。〔35〕事实上,这种收入分配现象至今依然存在,严重制约着居民消费率的全面提升。陈昌盛等人的研究也表明,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仍然是制约当前消费倾向提升的根本因素。〔36〕

根据资金流量表计算,2000—2018 年,住户部门占初次分配总收入的比重由67.2% 下降至61.2%,下降了6 个百分点,而企业部门这一比重则由19.7%上升至26.0%,上升了6.3 个百分点; 经过再分配之后,住户部门占可支配总收入的比重由67.5%下降至59. 4%,下降了8.1 个百分点,而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这一比重则分别由14.5%和17.9% 上升至18.7% 和21. 8%,上升幅度达到4.2 和3.9 个百分点。尽管按不变价格计算,中国GDP 总量已相当于2000 年的5.28倍,但无论是初次分配还是再分配环节,住户部门从中获得的收入份额却都在不断缩小。如今在全国人口总量基本稳定的情况之下,扩大消费的着力点在于扩大人均消费量,而扩大人均消费量的着力点在于提高人均可支配收入。因此,了全面促进消费,塑造消费需求的内生动力,“十四五”时期应当着力改善政府、企业和住户部门之间的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提升住户部门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带动更多低收入群体进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即使得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37〕力争未来时期达到3 万元以上,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进一步增强全体人民的消费能力。


( 三)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继续缩小城乡和地区收入差距,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居民消费水平之所以偏低,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居民收入偏低、社会保障不充分。〔38〕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39〕当前城乡区域之间收入差距仍然较大, 2020 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32元,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 32189 元) 和城镇居民( 43834 元) 的53%和39%; 东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1240 元,分别是中部地区( 27152元) 、西部地区( 25416 元) 和东北地区( 28266元) 的1.52 倍、1.62 倍和1.46 倍,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最高的上海( 72232 元) 是最低水平的甘肃( 20335 元) 的3.6 倍;〔40〕2019 年居民收入基尼系数达到0.465,仍然高于0.4 的国际警戒线。〔41〕除此之外,与城镇居民比较,农村居民尚缺乏一个相对充分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了教育、失业、医疗、养老等未来的不确定支出,农村居民普遍存在更明显的预防性储蓄行为,从而对消费需求产生挤出效应。实证研究表明,中国农村居民存在很强的预防性储蓄动机,与东部农村居民相比,西部农村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动机更甚;〔42〕与城镇居民相比,农村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动机绝对谨慎系数是其1.5 倍。〔43〕因此,需要激发广大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居民的消费潜能,切实提升这些地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扩大这些地区居民的收入来源,特别是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转移净收入以及财产净收入。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以2025( “十四五”规划期末) 、2035 和2050 年为重要时间节点,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阶段性的实质进展,将城乡区域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至合理范围; 除此之外,还应着力强化农村地区尤其是西部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增加政府直接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的水平层次,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从低水平、广覆盖模式向高质量、同质化模式转变,努力提升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不同人群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打消其后顾之忧,稳定其消费预期,塑造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居民“能消费”“敢消费”的政策环境,积极推动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居民消费全面升级换代。


( 四) 继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供需匹配度,形成高质量供给体系

根据凯恩斯的绝对收入假说,边际消费倾向存在递减规律,即随着收入的不断增加,消费增加的幅度将越来越小于收入增加的幅度。相比于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居民,目前城镇和东部地区居民的收入水平更高,其消费倾向偏低。因此,若要提振城镇和东部地区居民的消费,关键是要提升其消费倾向。魏贵祥等人的研究也指出,消费意愿是决定城镇居民未来消费增长的重要因素。〔44〕如何才能提升城镇和东部地区居民的消费意愿? 宁吉喆认为,供给需求错配是抑制居民消费意愿的重要原因,部分传统行业存在产能过剩的同时,新兴领域却有效供给不足。〔45〕根据世界旅游组织( UNWTO) 统计,2019 年中国出境旅游达到1.55 亿人次,旅游支出达到2546.2 亿美元,疫情爆发前的2018 年更是高达2772.7 亿美元,分别占世界跨境旅游总支出的16.4% 和18.6%。〔46〕这一严重的消费外流现象一方面反映了中国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消费领域存在比较大的供需结构性矛盾。此之外, 2020 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已经降至29.2%,连续多年低于30%,达到联合国粮农组织所定义的“最富裕”标准;〔47〕而服务性消费则高达12013 元,占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44.5%,〔48〕这意味着城镇居民的消费结构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即由以食品等为主的生存型消费转向以服务为主的发展型消费和享受型消费。

综合看来,不断提升收入相对较高的城镇和东部地区居民消费意愿,关键是要牢牢把握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推动供给体系的质量变革,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消费结构的升级步伐,形成需求引导供给、供给创造需求良性循环的高水平动态均衡格局。面对消费品质由中低端转向中高端的基本趋势,应当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结构,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引导资源有序流入中高端生产领域; 面对消费方式由线下转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趋势,积极完善互联网基础设施,推动体育、教育、文旅等线下服务消费加速“触网”,健全现代物流体系,降低消费交易成本,发展消费新模式新业态; 面对消费形态由商品型转向服务型的趋势,主动放宽服务消费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供给规模,提升服务供给质量; 面对消费观念由从众型转向个性化、体验式的趋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扩大定制化、差异化、多样化生产,满足不同消费者的心理需求。

总而言之,中国作为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正处在中高增速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全面促进消费,特别是满足14 亿人口、5 亿家庭户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高质量消费需求,促使巨大的消费潜力转变为巨大的消费能力,将成为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的最大动力,以购买力平价法计算,中国应力争在2035 年以前成为全球最大的国内居民消费之国。

*原文注释及参考文献略